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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再精力充沛的泰迪,也不能朝五晚九地遛,加上莫奈天冷了开始发懒,才在家门口的绿道上摇摇摆摆地逛了两圈,就翻身躺倒在他腿边,不肯再走了。
宋修筠叹了口气,也知道狗跟呆他在一起受苦了,弯腰把她从地上抱起来,捂在怀里,哄小孩儿入睡似的在莫奈背上轻拍,就这样在小区楼下来回转悠,活像孤儿寡母在等一个深夜还不肯回家的死鬼丈夫。
晚上九点多有一波次晚高峰,车况不算好,唐岫在小区门口下车的时候已经九点四十,正想跟程煊熠说再见,他却主动从车上下来了,抬抬下巴示意:“我送你到楼下。”
“啊?”
唐岫有些犹豫,“这个小区路挺绕的,我怕你出来的时候迷路。”
当然,这不是主要原因。
潜意识当中,她不想让他一下子就和自己走得太近。
更何况她现在还和宋修筠住在一起,就算后者是单相思,也是一个新欢一个旧爱,她单方面在道德层面上过意不去。
可惜直球破一切弯弯绕绕,程煊熠完全不在意这种理由,伸手拉住她的手腕就往前走:“放心吧,我认路很在行的,就算真找不着了,还有导航能领我出去。”
知春花苑是A大的家属院,住的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和学生,没有九九六社畜或是夜生活丰富的都市青年,这个点已经完全安静下来,有一两只蚊蝇在路灯下兜兜转转。
唐岫抿紧了嘴唇,他今天已经好几次拉她的手,之前在烧烤店环境比较嘈杂,注意力被分散也就算了。
现在绿道上只有他们两个人,这些动作就变得格外明显,她没法忽略过去,只觉得他的手掌心烫得厉害,握得又紧,让人感到焦灼。
一个人喜欢对方与否,最简明的测试方式就是肢体接触,如果眼下的状况是一道判断题,她的答案显而易见。
他们俩一时又找不到可以聊的话题,唐岫能借着风闻到他身上啤酒的味道,总觉得酸溜溜的,闻着让人头晕。
就这样被拉着走了几十步路,她被他扣住的手腕以下部分不知道该往哪摆,只能直挺挺地耷拉着,对抗着地心引力和走路过程中的惯性,没一会儿就僵了。
白天小区里的风光好,她平时遛莫奈的时候喜欢欣赏沿湖的花草树木,从没觉得这十来分钟的路漫长。
但现在她挨不住了,看见前边的岔路口,便佯装自然地把手从他掌心中抽出,示意左边那条路:“往这儿转,路边有块石头,你可以记一下。”
“我记得住,”
程煊熠看了眼路灯后黑漆漆的石头,片刻后转头对她一笑,问,“你是不是觉得我喝多了?”
他这样被路灯一照,耳朵通红,笑得还一股傻气。
唐岫犹豫地眨了眨眼,反过来问:“你喝多了吗?”
“没有,就是头有点晕,想睡觉,脑子还是清醒的。”
程煊熠说着,果然也清醒,再次伸手牵住她,还轻晃了晃。
这次不是手腕,而是正儿八经的牵手,唐岫闭了闭眼,安慰自己只是心理作用,一小点肢体接触而已,没什么不好接受的。
再说这还只是拉手呢,她就这么不习惯,万一以后他还想亲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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