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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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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如昭看着陆劲倒扣着那空空的塑料碗,半晌也没说出话来。

因为她突然想起这么多年,她还是一点都不喜欢陆劲的缘由就是他脸皮太厚,她没办法招架。

第75章75

◎if线青梅竹马体育生(三)◎

既然晚饭已经进了陆劲的肚子,林如昭就失去了推脱的理由,无论如何,她都必须得去陆家吃饭。

去陆家吃饭倒没什么,陆奶奶和蔼可亲,满当当的一桌菜基本都是林如昭爱吃的,唯一让她觉得难受的是陆劲。

也直到想要和陆劲拉开距离的当下,林如昭才惊讶地发现原来她与陆劲之间是没有什么男女分别的。

餐桌上陆劲很自然地给她夹菜,陆奶奶也习以为常,一脸淡然地询问林如昭舞蹈课状况,她说,陆劲便在旁补充,很多就连林如昭都没注意到的细节,陆劲都知道。

他像是雨水,不知何时密密地渗透进她的生活中,将她灌得满当当的,偏偏她还一无所知。

吃完饭,陆劲就叫她上楼,林如昭怎么肯上去,推说要陪奶奶看电视,不肯动脚,陆劲也不为难她,跑上楼去,把他那只硕大的行李箱搬了下去。

陆劲出去打了七天的比赛,没带几身衣服,更没有给自己添点什么,反而把送给林如昭的伴手礼都塞满了半个行李箱。

他蹲在地上给林如昭拆开盒子,这次比赛的地点是在著名的瓷都,漂亮的陶瓷几乎随处可见,除了喝水用的茶杯,挂在墙壁上的瓷花囊,陆劲还给林如昭买了好多瓷质的耳环,发簪,手链。

每一样都很精致,设计富有巧思,刚好能搭配林如昭各种各样的改良汉服裙。

陆奶奶陪着林如昭兴致勃勃地听着,她对孙子富有的美学修养很满意,只是看着他身上常年不变的黑白灰三色T恤长袖,好像穿来穿去都穿不腻的工装裤,提了一句:“你也该给自己添几套帅气的衣服,这样走出去,才不丢娇娇的脸。”

陆劲满不在乎:“男孩子打扮什么,拳头够硬就好了。”

他因为练篮球而粗糙的手捏着细巧的红瓷耳坠,凶戾的眼尾乖顺地下垂,目光是期待中又带着忐忑,如果他此时摇晃起尾巴,就是活脱脱一只将咬死的猎物用爪子推到主人面前的狼狗。

“娇娇,要不要戴着试试看?”

那易碎的耳坠被小心翼翼地捏在刚劲有力的手指间,林如昭并不难看出那是枚耳夹。

林如昭怕痛,不愿意打耳洞,可又喜欢漂亮的首饰,于是陆劲就养成了每到饰品店就搜罗耳夹的习惯,如果碰上林如昭喜欢却没有耳夹款式的耳环,他就会多掏点钱,让店家帮忙改了。

他总是记得并且迁就林如昭这些小事,但是对待自己又很随意。

市一中除了周一升旗之外,是不强求学生穿校服的,但陆劲是例外,每次天气转凉,他就会在长袖外添件宽大的校服外套,松垮不合身的外套也会被他流畅的肩线和挺拔的脊骨挑出修长的线条。

等打完球热了,他抱着篮球懒得拿校服,就随意把它往腰间一系,扯紧的校服袖子和黑色的衣料一起,扎出了紧实的腰身,就连腹肌也懂事得若隐若现。

这时候的陆劲就很招眼了,当他招摇地穿过都是女生的走廊时,林如昭总是听到郑玉章嘀咕:“穷鬼。”

因为陆劲看上去没什么钱买衣服,而林如昭总是穿得漂漂亮亮,像个小仙女似的,所以也有很多人认为陆劲和林如昭在一起,那是仙女瞎了眼才下凡嫁给董永,门不当户不对,总有一天会被凤凰男吞走家产赶出家门。

其实论起家世,林如昭的父母只是考古学教授,虽是书香世家,但论财富肯定比不过军人转业后经营着公司的陆家叔叔,只是林如昭分辩了几句,没人信。

谁叫陆劲真的太糙了,出去打比赛的时候,完全没少爷脾气,一百块一晚的宾馆都能倒头就睡,完全没在意隔壁的队员被疑似没有更换的床单弄得崩溃,在破了洞的椅子上睁眼到天明。

以致于后来还衍生出了个笑话,在他们还是高一生时,陆劲靠着三分球的本事吸引了高年级学姐的注意,学姐的眼睛在限量版的球鞋和显然批发来,单件价格不到二十的衬衫之间来回瞟了几次,次日,她就拿着没有拆封的限量版球鞋找上了门。

“跟我谈恋爱,以后你的球鞋我全包了,没必要再省吃节用。”

这种类似‘承包鱼塘’的霸总发言引起轰动,陆劲的长相看起来就不好惹,大家都以为他以后是要做道上的大哥,没想到还有个女孩这么大胆敢包养大哥潜力股,这事刺激得隔壁班的同学都把走廊给挤满,吃力地把头探进窗户,想香香甜甜吃一口瓜。

林如昭当时在写卷子,她大约对感情总是迟钝一拍,学姐告白也没法打断她解题的思路,但是鞋盒不小心被放过了线,压住了她的卷子,林如昭就不高兴了。

她侧过头,看着占了同桌桌子的陆劲:“赶紧解决了,别耽误我写卷子。”

学姐很有些诧异地看了眼林如昭,显然不觉得眼前干干净净的小姑娘与糙糙的陆劲会是一路人,更遑论以这般命令的语气吩咐陆劲干事。

羊能命令狼吗?原该逃都来不及。

可陆劲脸上没有任何的不高兴,如果学姐注意些,就可以发现陆劲懒懒地靠在椅背上,胳膊松垮地越过界线搭着林如昭的椅背,翘着腿,看着坐姿懒散霸道,实则是把林如昭无声地圈进了他的地盘。

否则好端端的,林如昭的同桌不在座位上待着,总晃出去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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