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妹妹们又回来了,我们也没那么多糟心事了,咱们肯定是有钱买到鞋子穿的!”
王美兰听着大闺女一套一套的话,她竟也慢慢有被说服了的感觉。
是谁说女儿不好的,自己这女儿就是全天下最好的。
“行,妈妈把这双鞋底缝好,从明天起再也不做了,以后都给你们买漂亮鞋子穿。”
第二日一早,秦有良和王美兰就去掰玉米了。
这玉米在村里、镇里确实是不起眼的东西,但如果拿到市里那就是好东西,如果能拿到省里、拿到一线大城市,那卖出的又是天价。
可惜,世代务农离不开自家一亩三分地的老农民,哪有把东西运到大城市的本事呢!
秦有良是想都不敢想能把玉米卖到市里去。
市里玉米的价格比在村里总得翻个三五倍了,这对于秦家来说就是很好的收入。
秦有良一边掰一边疑惑,自己怎么就被大女儿三言两语给说动,一大早地来地里吭呲吭呲地掰起玉米呢!
前一段就被她骂得狗血淋头,最后自己甚至不惜跟父母反目、与妹妹结仇,按着大女儿的意思把两个小女儿接回来了。
自己怎么就那么听大女儿的话呢。
真是奇了怪了。
一边疑惑他又一边安慰自己。
接回来女儿他心里是前所未有地痛快!
这就是对的。
至于卖玉米,索性就由着秦齐折腾一回,就算没卖出去,反正都是自家粮食,也不怕什么损失。
第三十三章做生意还是交朋友?
“吴大公子,你们仨真要去卖后面那几麻袋玉米?哈哈哈,你别逗我了!
你们要能卖光,我就扔了这破车,从市里爬着回来,哈哈哈哈!”
说话的是吴华,吴弋二爷爷家那边的堂哥。
今年二十五岁,初中学历,个子比吴弋还要矮点儿,但体格却相当健壮,一看就是经常干体力活的人。
他开来一辆破旧的面包车,车子最后一排撤掉了,角落里还堆放着几床厚厚的大棉被。
五麻袋玉米就被堆在棉被旁边。
吴弋说什么车子能装下10头猪,看这样子实在够呛啊!
吴华眼下没什么正经工作,他们家不像吴弋家那么有钱,但因为也是实在亲戚,吴华又很热情,所以吴弋也很喜欢找这个堂哥玩。
这段时间,吴华天天去开发区那边拉货,吴弋有时候就坐着车跟着去市里玩一圈。
吴弋别的都缺,最不缺的就是盲目自信。
“哈哈,哥,这可是你说的啊,别到时候不承认了。
今天你的货就由我替你拉回来了,您爬的时候可悠着点!”
吴华揍他一拳,“你,未成年,打算怎么把车开回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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