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失望,里面是一对中年夫妻。
肖琢的父母她见过,完全不是眼前的样子。
秦齐怕了,或许这个世界没有肖琢。
她收敛心神,让自己专心去想卖玉米的事。
秦齐惊喜地发现,市场里卖鲜玉米的只有一两个摊位。
摊位上的玉米虽然包着叶子,但秦齐捏了下外壳就发现,玉米粒貌似有点瘪,还不够饱满。
秦齐家的玉米种得早,所以熟得也早。
那时候还没有人琢磨着用各种科技与狠活给玉米催熟、换季,多数时候就是靠天吃饭。
要想熟得早,那就得种得早。
不能等雨来了再种,最好是先种上玉米,第二天再下雨。
这就要考验农人的判断力了,秦有良是这方面的好手,他最擅长琢磨这些事。
他种的玉米熟得早,平常施肥锄地都侍弄得勤,所以个个颗粒饱满。
摘的时机也是恰到好处,没一个老的,每一根掐一下玉米粒都能冒出白水。
直到逛到腿快断,把整个农贸市场都翻了一遍,秦齐才彻底不再抱希望,或许他今天不在。
等她打算出门准备去找替换张坤进来的时候,她不死心、又很潦草地朝旁边一看。
就那么一眼,她就看到转弯处卖粮食档口里坐着的肖琢。
偌大的摊位上只有他一人。
果然如他所说,打小就长在农贸市场的他,上学后的每个周末都在农贸市场看摊位。
秦齐的眼睛再也挪不开,哪怕理智告诉她,这样盯着一个人看很不好,她还是放任自己多看了一会。
肖琢,今年16岁,初三在读,就读学校——开发区第五中学。
农贸市场的泥淖喧嚣,丝毫不影响他的淡然自得,他捧着一本书看得专注。
普通的灰色体恤、洗得发白的牛仔裤,随意的坐姿,掩饰不了他脱俗的气质。
第一眼看上去普普通通,但再看一眼时,就会发现这孩子和其他人不太一样。
“你好!
你这收嫩玉米吗?”
秦齐都听到自己声音里的一丝颤抖。
肖琢抬头,长长的睫毛扇动,平静无波的眼眸却没有漾起一丝涟漪。
“不收。”
第三十四章不会是出卖色相了吧
“我家玉米特好吃,说是齐市最好吃的也不为过,而且这是今天早上刚从地里掰下来的。
你瞧瞧这断口,还一点都没变色呢。
你再闻闻味道、看看色泽,每一粒都是被阳光晒过的金黄滋味!
喏,这根给你吃,我一路包里裹着纱布带过来的,现在还热乎呢。”
秦齐叽叽喳喳地推销着,又诚意满满地递给肖琢一根玉米。
还没吃早饭的肖琢,看到那根玉米动心了。
他略一迟疑,就果断接过玉米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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