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行,也只有她勤工俭学,早点吃苦了。
这次吃饭是别人请、票是他单位送的,不花钱。”
以前我靠三四千元过日子,父母这里不蹭饭。
每天菜钱就要十到二十元,吃的好点要四五十;双休出去吃一顿,每月要二百左右。
前任衣服还要买好的,五六百一条的还嫌档次太低。
我也只能有多少钱,买多少东西,基本每月钱都花光。
离婚后,我反而能每月存个一千来元,只要继续努力,应该钱会慢慢多起来的。
只要没外债,一切都会好的。
“男人?”
老妈敏感地问。
“当然。”
我扒着饭,平静地回答:“不是男人难道还是女人?真的是女人,请我吃饭看电影,你不是更担心。”
老爸在旁边笑了出来:“早就告诉你,四十岁的人了,还操什么心。
今天红烧肉不错。”
“放冰糖了。”
老妈回了一句,随后很关切地问:“什么单位,做什么的,几岁,房子在哪里,孩子归他还是归女方,男孩女孩?”
一连串的问题,当然都是对于经济条件必要的问题。
可不能回答,宇宙移民局,一级警司,岁数不知道。
“八字还没一撇呢。”
我微微皱眉,伸手去夹菜:“放心吧,养不活自己的男人我不会要的。”
“我要吃肉肉。”
乐乐在旁边看着我。
“好,来块大的。”
我在装红烧肉的烧锅里翻了一块肥瘦适中的五花肉,夹到了乐乐的碗里。
五花肉呀,现在好的五花肉,一般般品牌的要二十七八元,象这种一般只盖检疫钢印的杂牌肉,也要十八九元一斤。
吃这么一顿,需要花个三十多元,肉以后都快成奢侈品了。
所以半个月里,肉只是切成肉丝、肉片和其他菜炒、要么就是吃十元二条的鱼居多。
但这日子不算苦。
想想影视作品里,以前穷人家,过年过节,切个半斤猪肉回家,全家那个高兴样,我的生活还是很幸福的。
“好吃吗?”
老妈问乐乐。
“嗯~”
乐乐埋头一个劲的吃,小嘴吃得油光光的。
老妈看了又选了一块放进乐乐碗里:“多吃点菜,饭少吃点也不要紧。
有外婆在,不会没你吃的。”
其实有我在,也不会没乐乐吃的。
但娘家永远是我最坚实的后盾,离婚后,前任父母干了什么,总共打了十次都不到的电话,反反复复说前任闹着玩的,要我去和他复婚。
现在电话也不打了,一定知道无望。
电话里,一句乐乐怎么样都没有,那里的人女儿早晚是外人,只有儿子才是自己家的。
老妈好似又想起了什么:“前几幢楼里,也有个离婚的,说不支付抚养费,孩子的姓可以改为女方的姓,要不趁着孩子小,名字就改成你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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