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车其貌不扬,不会让人多看几眼的。
我进了他的车,四号再次确认了一下:“乐乐不去吗?”
“不去。”
我很肯定的回答。
四号笑了起来:“我还以为你一定会带着乐乐的。”
“为什么?”
我问。
四号笑而不语,发动了车子。
。
。
我想了想后,立即就明白了意思。
以前我去其他人家里,特别是男人家里,都会带着朋友、闺蜜什么的。
老妈说,去男人家,如果想全身而退的话,一般都会带着一个半大的孩子,我小时候就曾经被老妈的朋友“借”
过去,到男友家“家访”
。
四号真的很懂我,但我也有了我的想法,现在社会变态多,不象以前那么单纯,如果真的要去男人家,第一次去还是一个人去比较好。
我不会让乐乐身处任何可能的危险中,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
我都四十岁了,还怕什么?
四号并没有直接带我去他住的地方,而是路上停在了一家大卖场超市,带着我去买小菜了,说了好听点就是买食材。
“想吃什么,牛排?”
四号从冷柜里拿出一块牛排来。
我一看就皱眉:“太贵了,这么一块要一百多,就随便吃点行了。”
“看来没吃过,那更要买。”
四号将什么进口、无污染的上等大理石纹牛排扔进了购物车里。
不能和四号谈价格,于是我换了种说法:“还是吃中餐吧,这种腻,容易发胖。”
“好吧。”
但四号没有将牛排放回去,转而去了专门卖海鲜的冰柜,一下手就是个欧洲进口面包蟹:“这个不错,挺肥的。”
又是一百多,我也只有编理由:“这个吃了很容易过敏,还是吃河鲜吧。”
四号终于把这个一百三十八元的螃蟹放回去了,还没等松口气,他从另外一个柜子拿起一包虾仁,极品的,个大饱满还抽了筋,扔进了购物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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