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堃便依从了刘侃的安排。
列位或许该问了:刘侃何许人?
说到这位刘侃,据季堃手头掌握的当事人资料显示,是一位有所成就的乡镇企业家。
此人的经历堪称现今年轻人发愤图强、艰苦奋斗的学习典范。
东北这地界矿产资源丰富,刘侃的父亲死于一次矿难,那时他妈正在月子里,身子虚,又伤心过度,导致重病不愈,很快便撒手人寰,留下没出满月的刘侃由亲戚抚养。
那会儿农村穷,计划生育又不像现在这么普及,各家孩子都挺多。
自己家的孩子都照顾不过来,对别人家的孩子再有心,也使不出多大劲。
孩子多,日子苦,能吃饱饭就算不错,上不上学也就那么回事。
刘侃跟这个亲戚家混几天,那个亲戚家混几天,断断续续将就混个小学毕业,就开始自谋生计。
卖过山货,挖过矿。
后来跑出农村,跟着别人一起倒腾过钢材、车皮;也学着别人鼓捣了一些生活物资,跟老毛子搞边境贸易。
总而言之,干过的活不少,吃过的苦挺多。
挣了点儿辛苦钱,不多。
后来利用那点儿不多的辛苦钱回家办起了养殖场,养狐狸、獐子。
然后又包了林地、鱼塘,种树养鱼。
后来又搞起了度假山庄、生态旅游。
慢慢的,总算真正的发家致富、扬眉吐气,成了远近闻名的乡镇企业家。
刘侃这种不怕吃苦,能闯敢干的精神,季堃挺欣赏。
可是,刘侃招惹的官司,季堃满不待见——QJ未遂。
季堃这次的任务就是帮刘侃把未遂俩字抹了……不对,是帮刘侃把这项罪名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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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当事人维护权益是律师的职责。
职责之外,律师对于接手的案子难以避免的也有其小看法,甚或小好恶,且不见得都是专司类型的关系。
就个人而言,季堃比较反感QJ案。
QJ,又称X暴力、X侵犯或者强制X交。
指违背被害人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X行为。
上床,本是两厢情愿、水到渠成的事儿。
偏有人为了腹下三寸的一时痛快泯灭人性、罔顾道义、践踏法律,使出龌龊手段强迫对方屈从。
动物在交配前,都知道先通过味道毛的判断对方是否处于发情期,不敢强行侵犯,难道人还不如动物?
嗯!
能做出这种事的家伙的确是畜生不如。
这个世界上,这种畜生不如的东西还真不少。
季堃是律师,钻研的是法律,运用法律谋生,懂法,尊重法。
同时,了解法律的局限性,太多的盲点和空子可以利用。
法律所能实现的公平公正,仅仅是相对的。
当然,世界上向来不存在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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