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顺一副头领的派头,“我打算去驿馆休息一宿,这一路媳妇孩子都累坏了。”
底下的人叽叽咕咕了一阵,大部分要住大通铺,但常秀娥却要带着孩子去住驿馆。
金凤也出了声,“我也去驿馆。”
常秀娥一听,赶忙道:“驿馆也不知要多少银钱,算了算了,省下银子买粮,我们也住大通铺。”
江铜悄悄捅了捅她,“你刚不是还说有根银簪子……”
“留着给小住娶媳妇!”
常秀娥狠狠剜了他一眼。
江顺都看在眼里,但却没吱声,只要常秀娥不把那事张扬出去,他才懒得搭理她。
金凤却突然出声道:“秀娥嫂子,你就住驿馆呗,前几天你借了我半筒水,今儿正好用房钱抵。”
常秀娥刚想说几时借过她的水,就见金凤手里捻着个东西把玩,她当下就怂了。
“成吧。”
她一脸为难。
金凤把手里的衣扣仔细揣了起来,还冲她一笑,“那多谢了。”
常秀娥都憋屈死了。
住驿馆的不多,再就是外来户刘牧家了。
都商量好了,这群人直奔施粥的地方。
队伍老长,他们排到天黑,这才一人领了一碗热粥。
“明儿早上在施粥的地方汇合,咱们到时候再商量对策!”
江顺给大家安排好了,便带着几人直奔驿馆。
他都快急死了。
睡大通铺那成吗?他能当着人跟金凤睡到一块去?
驿馆的态度也相当不错,并没嫌弃他们衣衫破烂,也没嫌弃他们只要了下房,还给每间端了小半盆水。
“几位,风尘仆仆,洗尽铅华,前途光明!”
小二也算是舌灿莲花了。
江顺喜滋滋应下,先洗了起来。
他今儿晚上要去见金凤,总得洗干净了,让她看看自己也是俊眉秀眼。
他洗完,才轮到秀娘跟两个孩子。
金凤屋里也是一样。
虽然是下房,但也有妆台,金凤对着铜镜美滋滋地照着,一边梳洗一边哼着小调。
她曾是下山村一枝花,到大寨村之后,也是村中的佼佼女,虽然已经二十二了,但她依旧红颜不改。
再加上没生产过,她的身段还是姑娘时候的样子。
铜镜里,白皙的肩头斑驳着几道陈年旧伤,金凤看着那些,眼神渐渐狠厉起来。
她是个苦命人,十三那年后爹强占了她的身子,当时血哗哗地止不住,她去跟娘哭,可她娘竟然用被子蒙住了头,就好像没听见一样。
最后,还是她自己用草木灰糊了几大把,这才止住了血。
这种日子她忍了两年,也怀上过,是后爹亲手用拳头打掉的,当时她又是九死一生。
也就是那次,她实在忍不下了,在饭里下了半包耗子药,然后跑了。
听说后爹都死了,但不是因为吃了耗子药,后爹是干活时候从山上滚下来,脑袋都摔扁了,至于她娘,她没再打听。
因为她已经被大寨村的江二狗给捡回来了,别人问她是哪村的,她从来都不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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