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父亲是银匠,她喜欢各种精致的小首饰,不一定非要是真金白银,只要看中了就会千方百计地买下来。
在家乡的小镇住着很多苗族的姑娘,闵慧从小看着爸爸用铁锤对着錾子反复敲打,做成各种银饰卖给镇子里要出嫁的女孩子:熔银、锻打、镶嵌、掐花——一整套做下来重达十斤,一个人做下来,往往需要几个月的功夫。
小时候的她就坐在爸爸的身边看,有时候也帮着剪银片上的花样、或在锡模上她敲打,大概就是从那时起,喜欢上了一切银光闪亮的东西。
“你的前妻漂亮吗?”
“漂亮。”
“也是医生?”
“舞蹈演员。”
闵慧看着墙上的油画,忽然明白了什么:“芭蕾舞?”
“对。”
周如稷看着她,“你要介意的话,这些画可以摘下来。”
“用不着,挺好看的,就挂着吧。”
她笑了笑。
“我本来也是个理工男,娶了她以后,就经常陪她去看歌剧、画展、被她熏陶出一身的文艺范儿。”
“至少你还能被熏陶出来,我可是不行的。”
“见过变色龙吗?我就是那种。
你不用改变,我会渐渐向你靠拢,给我一两年的时间,我就能变成你的知己。”
周如稷坐到她的对面,慢慢地说道。
公寓楼一共32层,他们住在29层,屋里很安静,窗外星辰伸手可摘,就像住在天上。
蒂凡尼台灯发出橘黄色的光,幽幽地打在周如稷的脸上,五彩的玻璃给人一种怀旧的感觉。
闵慧默默地凝视着他,心想,每个男人都有自己的套路,都是一道难解的数学题,辛旗有辛旗的神秘,周如稷有周如稷的古怪,为什么自己从来就弄不明白?
当初遇到程启让,第一眼也觉得是个不错的男人,英俊、沉稳、才华满满、是那一届华清毕业生的传奇。
程序写得跟自己一样快,除了已婚,言情男主该有的品质全都具备。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着的道儿,也许就是心太软、面子薄……
“我婚姻看似美满,其实非常地不幸。”
程启让说。
一切就是这么开始的。
不知不觉,闵慧陷入了沉思,直到周如稷一个响指将她唤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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