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逗了,注射是护士娘们的工作。”
阿全纠正道。
阿辉说,“你简直在过家家,有什么好玩的嘛。”
可是那个大男孩满脸放光,兴趣不减。
他耐心地将满满一灌脏水和着残存的血迹推进了慕远的右臂肘窝处的血管。
大约觉得活塞运动很有趣,又将慕远的血回抽了一管,再重新注射回去。
多年后,慕远已经不记得那样的行为重复了几次,在羞耻与惊骇中,他也全无疼痛的感觉,但他记住了那张孩子气的脸,以及那脸上认真并略带兴奋的神情。
比起先前两个人,他好像不那么凶残。
他只是在玩。
像一个没有童年的孩子好不容易得到了一个玩具,全身心地投入。
他不清楚他的举动中包含的凶狠恶意,在上帝面前他恐怕也会辩解自己的无辜,就像孩子弄死一只麻雀,踩死一只蚂蚁这么天经地义。
但一份人生却因此毁掉了。
慕远再次醒来,发现自己被搁在一间公园的长椅上。
他认出是中山公园。
他跟宁宁曾经来过。
他不知道这是几号,8号、9号或者10号,又有什么所谓?高考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与他再无任何关系。
天空那么蓝,阳光那么灿烂。
草坪上,一个年轻妈妈在逗着车子里的稚子,几个稍大的男孩骑着自行车风一样掠过。
生活如常,蕴藏着勃勃的生机。
可有一个人却心如槁木地坐在这里,观望命运与心愿背道而驰。
1
高考结束,潘宁去学校参加毕业典礼,未见着慕远,听同学们说他根本没参加考试。
大家都风闻了他母亲的事,想当然地以为他受不住打击干脆不考。
有关他母亲的传闻辗转在众人口舌间越发滋润鲜活,他的失踪以及与大学失之交臂的前程反倒无人关注。
潘宁不是没找过他,那个暑假,她三天两头跑他那永远铁将军把门的家,打那永远无人接听的电话。
直到有天唐末进入她的闺房,拿走她的手机,怜悯地说,别找了,他很可能遇害了。
潘宁一怔。
唐末道:“贩毒集团的绝对不可能让他活在世上。”
潘宁不可思议地盯着他,突然爆发,“你胡说八道……都是你害的……你凭什么这么镇定,你不觉得愧疚吗?你是不是人?”
她使出全身的劲道推搡他。
他像铁柱子一样纹丝不动,任她发泄。
最强烈的感情在时光中也会淡下来。
这些年,潘宁的记忆已经不再咬人,那寄托在时光深处的影像逐渐泛黄,渐渐散发出脉脉的怀旧之光。
所谓初恋,大抵也就这么回事了。
潘宁是在F大读的书。
这是当年慕远挑选的学校,原本她害怕远游,但一进入这个学校,就立即喜欢上了她。
她喜欢春天时分夹竹桃掩映的红色礼堂,经典与先锋的性戏剧在这里轮番上演;喜欢礼堂前宽广的草坪,亮晶晶的阳光照亮同学们追求自由的梦想;喜欢棕色的老式宿舍楼在晨曦里缓慢醒来,带出叮叮当当充满朝气的喧响,还有肃穆端庄的图书馆,满满当当的阶梯教室,夜自修一孔一孔的灯火,所有这些,都可以轻易地给予她陌生而沸腾的使命感。
她身置其间,孜孜吸收着养分,深深遗憾不能与慕远一起分享这份激动与静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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