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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第3页)

程鑫当然不会折旧换新,最后给陈昕买了支新笔,并打算隐瞒专柜不能维修一事,以免让他失望,以后再去别处想办法试试吧。

陈昕看着那个过分讲究的笔盒,有点不敢接:“这、这好贵吧?”

程鑫低头看了一眼:“不贵,还没你那支笔贵呢。”

他买的其实也就是基本款,四百多块钱,但他知道这对陈昕来说已经是笔巨款了,所以没告诉他多少钱。

陈昕犹豫地接了过来,小心翼翼地取出笔来一看,跟自己那支一样,都是黑色镶金边的,不过款式更别致一些:“算、算我借用,等、等我的笔修、修好了,就、就还你。”

程鑫不置可否:“以后再说吧。

篮球会打了吗?下次我教你。”

陈昕一听他说到篮球,顿时眼睛发亮,那么多人喜欢打篮球不是没理由的,实在是一项很有魅力的运动,以前他不参与这种冲撞激烈的运动,因为觉得戴眼镜不方便,现在玩了之后才发现,戴着眼镜似乎也不会太妨碍,他朝程鑫点头:“好。

徐、俊赏教我了,他和曹、继打、得好。”

说着脸上露出兴奋的微笑。

程鑫看着他脸上的笑容,顿时无比遗憾,若是今天自己也去上体育课就好了,包准让小结巴崇拜得五体投地,徐俊赏和曹继算什么啊,他们还是自己教的呢。

新笔非常好用,甚至比他原来的笔都要顺滑,陈昕用得非常顺手,每次写字都格外用心,生怕写错了对不住手里的钢笔似的。

程鑫也总有意无意地看他写字,陈昕的字是真的漂亮,结构方正,笔画刚劲又不失圆润,看着特别舒服。

这年头字写得好的人越来越少了,因为电脑和手机的普及,人们对手写体字似乎也不像从前那么重视,练字的人也少了,但一手漂亮的字会真会给人特别深刻的印象。

程鑫记得网上总有人在夸某某明星字写得好看,他觉得就比不上陈昕的,陈昕的字都能拿去做字帖了。

见贤思齐,程鑫看着陈昕的字,就忍不住想起了自己那手狗刨体字来。

他从小就倔强任性,写字由着性子来,随手乱画,不止一个老师说他写字像鬼画符。

小学时有个语文老师还特意在班上点名批评他,说他写字的态度太敷衍,看到他的字和他的人,简直不能把两者对等起来,意思就是他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他不仅不以为然,还跟老师对着干,将字写得更难看了。

现在想想,老师说的其实是事实。

程鑫忍不住问陈昕:“你的字是怎么练的?”

陈昕正在写作文,他的作文深得语文老师的钟爱,每次都要拿出来给大家展示一番,还不忘添一句“瞧瞧人家的字和排版,再看看你们的!

某些同学作文写不好就算了,那字简直是鸡爪子抓出来的!”

陈昕停下来:“我、我学我爸的。”

陈昕父亲写得一手极漂亮的赵体,不论毛笔字还是钢笔字都极出色,那支派克笔就是他学生时代参加书法比赛得的奖品,他字写得好,也喜欢写字,在当时电脑手机尚未普及的年代,他给陈昕妈妈写了很多书信。

陈昕的字,就是从父亲留下来的字帖和书信里模仿来的。

可惜陈父英年早逝,留给父母妻儿的遗产也仅有这些了。

程鑫拿出一个本子递到陈昕面前:“你的字好看,帮我设计个签名吧,你写好了,我来练,以后起码签名不能丢人。”

陈昕有些诧异地看着程鑫,原来他也有自己字写得难看的自觉:“我、我试试。”

这个忙不难,他试了一下,程鑫的名字有点难度,因为“鑫”

字笔画太多了,而且结构又密,写出来就是一坨,真不好看。

陈昕试了好几次,终于满意了,这才给程鑫:“这样行吗?”

程鑫看着纸上那两个熟悉又陌生的字,不知道怎么心里有点酥酥麻麻的感觉,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名字被写得这么漂亮,程鑫从来都讨厌自己的名字,难听、难写、难看、俗气,但是此刻他却觉得不那么难接受了,原来自己的名字也能写得这么好看。

他拿过本子,照着陈昕写的字开始临摹。

陈昕见他不写作文,专门去写自己的名字,不由得轻摇了下头,又专心去写自己的作文了。

两节课写作文,程鑫用了一节半课去练自己的签名,最后二十分用来写作文,要求八百字的作文,陈昕写了一千二,他呢,只写三百多字交差了事。

下课之后,他将自己这堂课的成就展示给陈昕看:“看,写得像不像?”

他已经能把自己的签名模仿得有七分像了,可见是极用心在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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