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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被你发现了,我最怕寂寞。
我喜欢留在人最多的地方——这个你以后会知道的。
我是小黄瓜,我什么都懂什么都会,我是这个年代最无耻最下流的男作家,我在框框文学网站卖字,一千字三分钱,噢,当然我拿不到这么多,还要和我的大老板强哥分成,我六他四,欢迎来看。
光会写可没什么用!
我可以陪你打网游,陪你喝酒唱K,小清新的时候我会写豆瓣的影评,宅向我会给你推荐我每周都在追的漫画,如果你想谈谈政治,我当然也可以笑而不语地有着自己该有的立场……啊,如果你说腐向的话,好像,大概,这个,最近我和那些谁谁的CP文还是……比较……有……那么……几篇的……吧?
我每天都在更新,对一个作家来说,我每天都在流血。
我更新的时间不定,从凌晨到正午都有可能——如果一个字算一滴血,那我每天起码流一万滴血。
我爱我的读者们,日更万字算什么,我心甘情愿。
我的读者们也爱我。
有很多人爱过我和爱过我。
我的密友百合子说,只要你有着文艺之魂,你就会爱上我。
这样一说的话,好像这篇文快结尾了似的——不,这才只是个开头呢。
好吧,我要给你们从头说起,从我不要脸的作家人生的开始说起,那是2009年夏天的一个凛冽的夜晚,我写下了让我真正能够被抬得上台面、给人记住的
第一篇小说,也是我最重要的一篇小说的开头:
【在这个时代,真正的左派都在卖兰州拉面。
】
第2章
2009年北京的夏天,又冷又寂,一到了深夜,寒气几乎就要渗透到骨子里去。
我把自己裹在大棉被里,紧紧地包破在电脑椅上,黑色的椅子摇得吱吱呀呀响,那整个场景,就仿佛是一个没有未来的老人的灰暗回忆。
我瑟缩地把手伸出来,对着电脑打字,写一段,打一个喷嚏,旁边放着一大卷纸,已经被抽了一半,地上满地纸团儿。
这就是我猥琐的写作环境。
在夏天感着冒,发着奇异而持续的低烧,却精神出奇地好,日日夜夜都睡不着,拼了命地要写出这个很黄很暴力的故事——读者们如果知道每一个敲字来的手都刚刚揩过鼻涕,会不会恶心得想吐?
但我却有99%的把握,这文会红。
另外1&的把握,是这文会惊天地泣鬼神的大红。
男读者们会对我这文会心一笑,露出一种相互理解的猥琐的笑容,这种笑容属于他们十四岁的时候窝在寝室里一起看高清无码片时一起打手枪的同志友情,一种男人才能相互理解的革命高度的热情。
与此同时,他们必然会猥琐地议论我,比如猜测我是不是生活在一屋子的高清无码片中,日日手枪,甚至有众多美女相伴……当然,也有每开口必称我其实是日日被爆菊的,这属于QQ群男读者们的传统之一,我们之后再谈。
女读者们则完全是另一种眼光。
至少,看我的文的女读者都不是一般的女读者。
怎么说呢,她们有着一种慈爱的、母亲般的眼光,能够充分宽容我的猥琐,并且感情细腻,经常为了情节的柔肠百结而肝肠寸断——她们从很多意义上来说,比我的男读者更爱我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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