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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第2页)

知道李珠身份的人不少,而能被李珠称为嫂子,又长成这副模样的女子,自然就是那刚刚被圣上赐婚于贺景瑞的李家大奶奶了。

贺景瑞是何人?应天府有名的玉帛君子,文成武就,天质清举,还有一副俊美如俦的好皮囊。

是世家贵女的梦中情人,眼中潘安。

而这样的一个人却要娶一个寡妇,无异于是一朵鲜花被插在了牛粪上。

苏霁华顶着牛粪之名,屹立不倒于朝阳公主面前,厚着脸皮行礼参拜。

朝阳公主由宫娥搀扶起身,缓步走至苏霁华面前。

今日的苏霁华未施粉黛,身上穿着的裙衫也极为普通,但耐不住人家是个美人,朱唇柳腰,华容婀娜,垂眸立于朝阳公主面前,身量纤细,姿态绰约。

整个御花园内的美人环肥燕瘦,却难有相媲美者。

“怪不得贺景瑞倾心于你,确是个美人。”

朝阳公主懒懒开口,姿态高贵,掩下眼中惊艳神色。

原本以为只是一个商户寡妇,却没曾想竟真得一副好皮囊。

苏霁华低眉顺目的站在那处,身后跟着一脸痴相的罗翰。

“久闻公主大名,今日一见,果真倾国倾城,朝阳绚烂。”

苏霁华开口,声音细腻清冽,尾音处透着一股旎侬暧昧,柔情姿态,媚于言语。

朝阳公主眸光一动,牵住苏霁华往宴案后去道:“初次相见,却觉一见如故。

夫人不嫌弃,与本宫共饮几杯可好?”

纤纤素指虚搭在苏霁华的手背处,指尖莹润,白皙入画。

朝阳公主自小便是千娇百宠的长大,十指不沾阳春水,但即便如此,她的手却依旧不如苏霁华的好看。

相比于朝阳公主那刻意保养过的手,苏霁华的手白细粉嫩,指骨弯曲处也带着一股细腻玉色,恰到好处的如玉石般精雕细琢。

朝阳公主轻略过苏霁华的指尖,然后不着痕迹的收回了自己的手。

“来。”

旖旎罗裙,华贵艳色,朝阳公主端坐于宴案后朝苏霁华招手。

苏霁华当即便显出受宠若惊之态,随朝阳公主入了座。

周边贵女眼见苏霁华如此受朝阳公主青睐,皆露出嫉妒神色来,但转念一想到贺景瑞,又显出几分幸灾乐祸之态。

贺景瑞是朝阳公主看中的人,整个应天府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横冲出来的李家小寡妇是捅了朝阳公主的心了,今日定会倒霉。

宫娥端来酒杯,苏霁华双手接过,小心翼翼的掩袖轻抿一口。

酒自然是好酒,只是现下身处之地不对,再好的酒也不入心,连入喉都觉得涩的慌。

“多谢公主赐酒。”

“夫人可是头一次来本宫的牡丹宴?”

苏霁华作为一个无名无辈的商户女,即便嫁入了李家,奈何不受宠,哪里有资格来参加朝阳公主的牡丹宴。

即使是李珠,也是因为她的才名才受邀而来,与李家关系不大。

朝阳公主身旁贵女云集,想讨好之人数不胜数,牡丹宴上的人她哪里记得清楚,故有此一问,并非特意瞧不起苏霁华。

“是。”

苏霁华轻颔首。

“怪不得。”

朝阳公主自斟自饮道:“像夫人这般姿貌,若是瞧见一次,哪里还会不记得。”

朝阳公主乃圣上宠女,说话口无遮拦惯了,并未察觉到何不妥,但苏霁华却明显能看到周边贵女们的面色有些难看,却依旧强撑着露出笑颜。

她们次次来参加牡丹宴,朝阳公主却照旧不记得她们,这不就是在说她们长的难看,不入眼嘛。

但奈何人家是公主,她们就是再不乐意也要捧着。

“公主谬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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