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七年级到高一,刘悦川把这件衣服从长款穿成短款。
这个城市的冬天不长,但是寒冷,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只有这一件御寒衣服。
他们家当然不是穷到买不起冬衣。
事实上,刘悦川的爸妈是挺时髦的人,穿戴都是牌子货,早在三十年前,两人就买了羽绒服。
他们只是不愿给刘悦川花钱。
每次刘悦川说冷,想要一件厚实衣服过冬,她爸都装听不见,而妈妈总嫌她娇气,让她多穿一件秋裤和毛衣。
她当时还小,也知道要面子,不想被人发现自己的窘迫,固执地不肯多穿,生生把自己冻出满手冻疮,挺漂亮的手指肿得萝卜一样,总带着深一块浅一块的痕迹。
所以,刘悦川最讨厌的季节是冬季,她总有遮不住的寒冷和寒酸。
屋里有暖气,刘悦川已经热出薄汗,却不愿脱下自己的厚羽绒服。
手指的冻疮在大学时已经治愈,但在这个家里,好像随时会复发。
这栋房子总让她觉得冷。
她握紧拳头,心想,算了,我欠你们的。
屋外喧闹声大了起来,舅舅一家要走了,妈妈下楼送他们。
刘悦川叹了口气,脱下羽绒服,去厨房洗碗。
洗到锅时,她发现里面留了一盘饺子,还冒着热气。
她才想把盘子端起来,她妈妈快步过来,把盘子夺走:“给你爸留的。
女孩家别馋嘴。”
她以为刘悦川想偷吃。
好像她慢一步,刘悦川就要对这盘饺子下手。
刘悦川翻个白眼,摘下手套,从裤子口袋里拿出几个创可贴:“手伤哪了,我给你贴上。”
“算你有良心。”
她妈这才缓和脸色,试探地问:“你回来就背个包?大过年的空着手回家,不知道带礼物吗。
你已经工作了,再这样不懂礼数,别人会说你没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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