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不少仆人看到他们出来,都是一脸恭敬。
“凌慕枫,你究竟想带我去哪里?”
叶知秋只知道出了大厅,凌慕枫把她塞到保时捷里,开着车风驰电掣一般的出门了。
开车出门的凌慕枫,似乎心情还不错。
为了顾及叶知秋的身体,他没有开天窗,只是在郊外的山路上快速飞驰。
z城的山顶别墅,离z城市区也有一个小时的车程。
凌慕枫是觉得多天来把叶知秋闷在屋子里,她似乎整个人都没有了生气,所以才选择带她出来兜兜风。
——而且,他的鼻子很灵的。
早上的时候,再也闻不到缠绕在叶知秋身上一周血液淡淡的腥甜味,他就知道,今天晚上,自己终于可以“开餐”
了。
有些惊叹于他这一个星期的驻守。
他居然真的只是抱着叶知秋,什么也没有做,也没有去外面打野食!
这在过去,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
开车的时候,偶尔侧头,看到叶知秋用手撑着小小的脑袋,默默的看着车窗外的景色。
从侧面看过去,很容易就能看出素淡的连衣裙包裹下完美的身体曲线。
傲人的上围、纤细的腰肢,以及白皙修长的双腿,再加上精巧的五官和飞扬的黑发,凌慕枫不由得眼前一亮。
这个家伙,身材在前一阵已经不错,但是现在却更加突出。
难不成在本少爷的开发之下,进步居然如此明显?
更让人欣喜的是,她虽然每一次都是奋力挣扎,毫不配合。
却是在这种挣扎之中,他能够感受到叶知秋身体惊人的弹性和肌肤的柔软度。
叶知秋的母亲来自于遥远的江南,那里的女子不比北国女子那样大气热情,却有着温柔似水般的情致。
何况她不涂脂抹粉,肌肤白皙如玉,又养的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就连淡淡的体香,也让他为之迷醉。
他不喜欢那些火辣辣的辣妹,她们太吵、太放纵、身子也全是骨头,硬邦邦的。
看上去好看,抱起来跟电线杆没啥区别,硌手。
而且往往浓妆艳抹、头发枯黄、身上的香水味熏得人睁不开眼……
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古人说女子是“温柔乡”
,自从拥有了叶知秋以后,他明白了。
排除“爱情”
这个虚无缥缈的东西之外,有了婚姻的牵绊,他似乎觉得,身体的满意度竟然相当的高。
如果,我是说如果,她以后能乖乖听话,不要再反抗,尽量配合的话,本少爷可以选择不去外面采野花。
毕竟采的花多了,他居然觉得,外面那些形形色色的女人,看多了之后几乎全都一样。
就连他最近找到的那个叫“琳达”
的女人,也没什么区别。
是时候换一种女人的风格了。
凌慕枫还不知道自己对叶知秋仅只是身体上的迷恋,还是从秦亦书身边夺走时的感觉,反正她现在在自己身边,不知不觉就有一种安定和温软的感觉。
真想看她温柔似水的对待自己——就像当初,她倒在秦亦书怀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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