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黑狼舔过的地方湿湿凉凉的,可能是心理作用,林益似乎还能闻到若有若无的血腥味。
林益想要趁机跑路,总好过在这等死。
身体却不听使唤,好像黏在了地上,连手都抬不起来,也不知道黑狼怎么想的,就这样把自己放在这里,不怕猎物逃跑吗?不过以自己的状况,即使这样也跑不掉,等到黑狼饿了,应该会吃掉自己吧。
跑也跑不掉,只能待在原地,林益阿Q地想,就算出去了,黑暗的外面也有其它危险,比起已知的危险,未知的危险更让人恐惧吧!
不多时壬熙就回来了,他不敢走远,自己留下的味道一般的兽类不敢靠近,凶猛点的就不一定了,在迷雾森林里像土狮这样凶悍的猎食者不在少数,自己还是谨慎为好。
因为走的不远,也没猎捕到满意的猎物,不过墩兔的大小也够一般雌性吃饱了,壬熙还发现了了几个紫色的小野果,这种野果之前有见兽父给雌父摘过,雌父说挺好吃的,壬熙就顺手摘了几个,给山洞里的雌性尝尝。
林益见到可怕的幽绿兽瞳再次出现就后悔了,自己爬也要爬出去啊,比起跟野兽待在一起,还是让他待在未知的危险中好吧!
呜呜…
☆、梦境与现实是相反的(下)
林益艰难地侧坐起身,看着狼影慢慢地靠近自己,黑狼“呜呜”
了几声,然后就林益就听见它把什么东西东西丢到了自己身旁。
听着黑狼的声音,林益在那一瞬间似乎感觉到野狼对自己并没有恶意,他想,他一定是疯了,才会这么想。
那一瞬间,林益想起了自己以前养的藏獒丢丢,养丢丢的原因是因为他喜欢狗,一直想养一只陪伴自己,人类太过复杂多变,狗就不会,它永远都不会抛弃主人。
从某些方面来说,林益觉得狗比人好。
而且也觉得藏獒高大威猛,毛发又多(乃是毛毛控咩),于是就养了。
可到养了以后林益又觉得麻烦,小时候倒还好,长大之后林益简直是束手无策了,丢丢毛是多,可是掉的毛也多,掉的家里到处都是,扫都扫不完,尤其是换毛的季节,林益都能看得见丢丢走到那,狗毛就飘到哪儿,就像下雪一样。
热的时候涎水更是流个不停,滴得地板上倒处都是口水,林益养了它之后家里就没干净过。
而且藏獒体味重,就算经常洗澡都不能去除,有时想蹂躏一下丢丢的皮毛就因这浓烈的味道不得不敬而远之。
对于丢丢,林益是又*又恨,最后还是狠下心,把他送回了乡下老家爷爷那儿。
直到现在,林益都不能忘记自己离开时丢丢那悲痛可怜的眼神。
看,人类就是如此的无情,林益自嘲的想,自己都尚且如此,又有什么资格嫌弃别的人类呢?
虽林益思绪千转百回,实际却不过一瞬间,壬熙见雌性只是呆愣愣的望着自己,于是就用鼻头把墩兔往前推了推,然后张大眼睛期待的望着眼前的雌性,雌性呆呆的样子好可*啊,原本就秀美的人儿灵魂苏醒之后,比昏睡时更让人移不开眼。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日更,每晚23点前更新季礼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喜欢沈言曦,从小哭起来又丑又傻,麻烦闹腾事情多,自己还必须得照顾她沈言曦想不通什么会有人喜欢季礼,嘴带刀片说话把人千刀万剐,自私蛮横,自己还必须得听他...
三十而立的中年老处男萧腾风,意外在梦境中穿越,成了自带Bug的穿越人士。从此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修仙了。。。功法不懂?没事!咱睡一觉其义自见!炼丹,炼器没有时间?不怕!咱一梦百年,有啥问题咱梦里解决!啥叫全能?全能就是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咱做不到的!好不容易穿越一回,要是没有点能耐出门好意思和别人打招呼么?新建书友群902033032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一起聊聊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带着梦境去修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三十年前,安欣患了一种怪病,她听从了医生的建议,成为了冷冻人,并且大胆的捐出了自己的六个卵宝宝。三十年后,她终于苏醒,还意外得到灵泉空间,安欣回家继承了祖业。就在她决定安安稳稳过日子的时候,六个儿子找上门...
老爸再婚了,卫夏多了四个姐姐一个妹妹。好想要姐姐们当老婆,但怕养不起怎么办没关系,前世系统挨个找上门。神豪系统,武道宗师系统,造梦系统,厨神系统...
经营一家氪金游戏公司的刘致远回到了1985年。这个年代没有大家来找茬,宠物连连看,松鼠大作战,电子鸡,口袋精灵,魔法门之英雄无敌,跳舞机,暗黑破坏神,星际争霸,魔兽世界,cs,英雄联盟一部部经典大作,提...
末世突然来临,毫无准备的江莉就这么直面自家老父亲的死亡异变,孤立无援的她,正在恐慌当中时,无意中竟然激活了一个跟游戏似的交易平台。这一下食物不愁了,只不过这积分的收集让她有了一种捡垃圾的感觉。还有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