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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有人吃毒蘑菇把自己吃晕倒啊?
最终,阿贝尔还是把男人救了回去。
他还是没有办法眼睁睁看一个无辜的人在自己面前死去。
但如果他自己找死,那就怪不得他了。
熟悉的愤怒又升了起来,阿贝尔看着眼前破旧的猎人小屋,心中不乏恶意地想。
贵族老爷一定会觉得这种地方粗陋不堪,根本不配让他们待着吧?
他已经把人救回来一次,但如果这人醒了之后非要离开,那再遇到狼群什么的,他可管不了。
这么想着的时候,男人就醒了。
阿贝尔特意没有打理自己,就这么一副灰头土脸的样子凑了过去:“你醒了?头还晕不晕?”
他等着男人尖叫一声退后,然后用看垃圾的眼神看向自己,再把手边的东西一股脑砸过来。
以前见过的那些贵族都是这么个流程,阿贝尔表示自己很熟悉。
但出乎意料的,男人只是愣愣地看着自己,琥珀色的眼睛里是毫不掩饰的喜爱。
就好像,他为阿贝尔着迷了一样。
阿贝尔被他这幅反应弄得一愣,看着他脸上直白的爱慕,莫名想要后退,但他很快回过神来,提醒道:“你是叫诺、诺曼吗?我好像在王都见过你。”
眼熟是真的,名字也是真的,但这个名字是不是能对上这个人,阿贝尔就不清楚了。
他又没有心情去记贵族的名字。
但总之,你是个贵族啊,快表现出贵族该有的反应来!
然后男人就告诉他,他失忆了。
阿贝尔:“……”
除了记得自己叫“诺曼”
,其他的一概不知,连贵族特有的挑剔傲慢都不见了。
破旧的小屋,直接住。
狭窄的床铺,直接睡。
简陋的饭菜,直接吃。
短短几天里,名为诺曼的贵族不断地刷新着阿贝尔的认知。
如果不是他的一言一行的确和阿贝尔记忆中的贵族礼仪相符,他都要怀疑是不是这人偷穿了贵族的衣服了。
难道失去记忆,真的对一个人有这么大影响吗?
他蹲在小溪边洗碗,眼神不断瞄着身边的男人。
像是感觉到了视线,男人转头看向他,露出一个微笑,眼中依然带着浓烈的喜爱。
阿贝尔立即收回目光。
还是说,是他有了偏见呢……
深刻反思之后,阿贝尔决定用平常心对待男人。
时间一天天过去,男人越来越多地表现出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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