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迩睁着眼去听夜,想好好感受这一刻的真实感。
当初的耳鸣、强烈的晕眩几乎将他打趴在地面,世界末日也不过如此,此刻她安睡在怀里,雪花落下的声音温柔宁静,她是他熬过地狱的奖劢。
有备无患
野良的骨灰在隔天一早被送回来,小小的猫咪化成一小袋灰白的细沙,被安置在陶瓷罐里。
吴迩的出租房不大,客厅有一半是他的工作空间,野良被放在书架清空的最高层,那里也是牠平日最爱的地方,现在牠走了又回来,阮语就把玩具围绕着牠的小窝,对牠说:“回来就喵一声。”
吴迩对她这样不切实际的童言童语没有多加负荷,只是笑着揉揉她脑袋,戴上眼镜回到笔记本电脑前,继续工作。
中午吃完饭,阮语到听力中心上课,下课时间一到成琳也过来了。
人在美国念时尚设计,整个人走的风格却是英伦西太后风,一身的土星环跟恨天高,她一走近,混着甜腻的香水味,阮语才发现她身边多了一个熟悉的人。
两人站的距离不是太近,但也不远,是微微抬手就可以握着双手的距离。
她笑弯了眼睛,把孩子交给前来迎接的父母,双手插在白大褂的口袋里走出去。
“怎么一起来了?”
成琳瞥瞥嘴,朝天空的方向白了一眼,“我没邀请他,他自己跟来。”
阮语朝高澜斌挥手,就见他也眯起眼笑,笑得又像是当年那个蹲在台球厅前抽烟喝酒混不吝的模样。
只是经历岁月风霜,依旧是有不同了。
少年一步踏出去,转身回来已是成熟的男人,抽烟懂得顾忌往来的路人,也始终站在成琳一步之遥的身后,让她转身就能看见。
“我去商店街买奶茶,他看到了自己跟过来,我也没办法。”
说是这么说,那语气已经没有当时在法拉盛遇见时那样的惊慌失措,相反的,是一种隐密的讲和。
其实谁都知道,哪里有这么凑巧的事,是因为你有心走近记忆深处的场景,才有了相逢这样的机会。
因为相信爱情,所以才有现在。
“你们在这等我一会儿,我去去就来。”
今天来预约的免费课程的人不多,阮语回办公室简单打完工作报告,换下衣服,就跟着成琳到处闲逛。
马路两侧的杉树笔直葳蕤,树枝末梢开始冒出新芽,吹来的风虽来还是冰凉的,路上行人还依旧穿着厚厚的冬衣,可是仍旧可以感受到春天的气息不远了。
他们一路逛回崇安寺商店街,成琳在街口看到那面粉色箭头的看板上写着粉红色之夜时,嚷着说想去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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