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把弯刀,我使双兵,在开封府衙中任职,武功算不上极强,但也绝对不弱。
这么些年做捕头,手底下跟着一帮弟兄,出生入死,互相协作,抓捕了不少通缉重犯。
我寻思着,找找关系,疏通疏通,兴许过几年,能调到刑部去,混个锦衣鎏纹的武官当当。
这样风里来雨里去地跑外勤,一辈子劳碌着,太辛苦了。
开封府好归好,然而太清正了,水至清则无鱼,对于我们这种庸俗的贪财小人来说,并不是最妥当的栖身之处。
一番练功完毕,肚子里饿得越发难受,咕噜咕噜饥叫。
赶紧冲了个热水澡,换上干燥整洁的制服,往府衙去。
府衙有专门的伙房,为其中运转的文职武职官吏提供每日的三餐。
早饭有包子、豆腐、鸡蛋、粥,午饭有鱼有肉有米饭,晚饭面条配炒菜。
大厨手艺很好,色香味俱全。
我图省事,不在家里生火做饭,早上锻炼完了,直接去开封府吃。
入秋了,冷意渐起,气温愈低。
拿着个青苹果边走边吃,一阵寒风掠过,钻入衣袖里,森森地打了个哆嗦。
我想,该给家里添置棉衣、棉被了。
“徐捕头,早啊。”
“早呀,马大哥,王大哥,今儿精神气不错啊。”
王朝马汉这对搭档仿佛连体婴一样,哪儿哪儿都是成双成对地出现。
早上这条通勤路上,每每总能遇到他们,他们都是五品的校尉,位高权重,身着玄色的鎏纹劲装,腰间配着制式的官刀,威风非常。
王朝圆脸,看着比较好亲近,马汉方正脸,古铜色皮肤,粗犷的大老爷们,煞气凛冽,很有威慑性。
王朝腿上、胳膊上有些可怖的大疤痕,据说是南衮县那桩大案,临近水落石出之际,凶手红眼了,狗急跳墙,拖着开封府的官兵一起玉石俱焚。
马汉被设计中暗箭,落入鳄鱼泽,几近殒命,王朝拼着差点失去一条腿的代价,鲜血淋漓地把自个儿搭档救了回来。
自那之后,他们俩就开始形影不离。
我很敬畏这对,敬而远之。
一个脑子太精明了,一个刀法太狠辣了,搭配起来文武双全,简直是无敌的存在。
偌大的开封府,放眼望去,上上下下,也就以剑入道的展大人能勉强压制住他们了。
第三章
天大亮,熙熙攘攘,渐渐忙碌起来。
伙房里已经坐了好几桌衙役在吃饭,我端了包子鸡蛋豆浆,寻了个相对僻静的角落坐下,细嚼慢咽,滋养空荡荡的肠胃。
把内力集中在双耳,强化听觉,能听到许多隐秘的交流。
大家各有各的任务,一般情况下,三个捕快为一组,带领十六个衙役,专注于某刑案。
若遇情节恶劣、影响范围广、波及社会治安的重大刑事案件,则配备一个精锐捕头、五个老练捕快、三十个衙役,专项处理四个月左右的时间。
时不时地还要出外勤,下派到各地方,对流窜在外的逃犯实行跨州追捕。
我不喜欢外勤,因为各地方有各地方的生态,你一开封的捕头,熟悉的是开封范围内的势力,出了开封地界,很容易抓瞎。
地方是地方人的地方,不是外来人的地方,哪怕来自京城的都未必好使。
查案查着查着,触及到了某些敏感,人家把你收拾了,直接教你落得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下场,骨灰都回不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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