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时间,他都垂着头,仿佛在昏昏欲睡。
偶尔被巡逻的衙差踹醒,衙差抓住他的头发,让他露出面容来,不过下一刻众人就被吓住,那脸也是同样的血肉模糊,一只眼睛已经瞎了,眼皮贴在干瘪的眼眶上,看着说不出的恶心。
“去养乐院里,今天有大户人家救济。”
他这才爬起来跟着乞丐们一起向养乐院走去,就在他离开的时候,所有人看到了地上那令人作呕的脓血。
这人身上的皮肉都坏了。
其中一个衙差皱起眉头:“应该将他赶出城。”
另外一个面露不忍:“算了吧,没有几天好活了,何必再为难他。”
就这样,乞丐就在街头游走,看着人来人往。
身上的疼痛一波波地向他压来,死亡对他来说应该是最好的归宿,可他还不能死,他还要找到一个人,救一个人,让他体体面面地活着,体体面面地离开。
乞丐抬起头,露出一只晶亮的眼睛,然后他继续低下头,看那一双双走来走去的脚,他已经看了好多天,脑海中出现了各种不同的人。
商贩、普通百姓、乞丐、衙差、大户人家的下人,这些人都有自己特有的装扮、气味儿和习惯。
只从一双鞋就能辨别出那人的身份。
如果他的鞋底已经磨薄,那肯定是因为走了很远的路,明明急匆匆地赶进城内,却突然放慢了速度,在城中一圈圈地转,若无其事地查看四周的情形,不愿意去酒店里吃饭,只在角落里嚼一些干粮,更不会找地方投宿,身上还有一股特有的腥膻味儿,那么这样的人就会引起乞丐的注意,因为这个人是他要找的朵甘思的信使。
然后乞丐像跗骨之蛆般贴上那信使,直到信使将从朵甘思的密信交给前来接头的人手中。
乞丐的任务完成了,前来捉拿的官兵将两个人团团围住。
两个人发现周围有埋伏,知道上当,朵甘思的信使将密信放进嘴中,想要毁灭证据,那乞丐却已经上前摘掉了信使的下颌,同时手中的利刃抵上信使的胸膛。
如果没来得及从信使口中夺密信,那么乞丐会毫不犹豫地开膛破肚,将证据拿在手中,因为这信函上面的字,一旦湿润就会化开,再也无法辨认。
乞丐只有这一次找到证据的机会,他必须把握住。
现在只要将两个人压入大牢审问,就能找到更多的线索,运气好的话,直接抓到大周通敌朵甘思的官员。
兵部尚书洪传庭和宋成暄走了过来。
顺利抓到了人,算是没有白费功夫。
洪传庭道:“京中有人与朵甘思的探子来往,非同小可,我会立即写文书报朝廷,这些人先押入刑部大牢,等有了确实证据再另行提醒旁人。”
“恭喜大人。”
方才退到一旁的乞丐忽然开口。
这是个女子的声音。
洪传庭不禁惊讶,一个女子怎么能有这样的能耐。
“大人,我能确定这是错纳土司的派来的信使,错纳与大周的官员有来往。”
洪传庭皱起眉头:“你是谁?”
那女子抬起头,露出满是伤痕的脸:“我曾是广平侯夫人崔氏,如今……我大约能算得上是一只鬼。
大人可以让所有与这案子有关的人,来大牢里看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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