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吴剑锋也打个电话回来,而一旦她问起他工作上的事情,他总是敷衍着。
但有一句话她还是绝对相信他的,他说,“我没做砍头的事!”
但女人自私的时候,倒是宁愿自己的老公“做了砍头的事”
——与其他要做出背叛自己的事情的话。
而刘诗雨却偏偏又不是这样的女人,只要他在那边安全就好,她想。
她真的就是这么善良的一个女子,但埋藏在内心深处的苦痛,只有她一个人知道。
张志霖隔三差五地总会出现在她的面前,她似乎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
虽然两人的关系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变化,但她总感觉自己就如一只跳进了温水锅里的蛤蟆,而锅的下面,却已经燃起了一堆熊熊的烈火,终有一天,她会在这锅温水中慢慢地沸腾,直到香消玉殒。
香消玉殒也罢,她都已经懒得去想那些了。
但张志霖确实是有他的优点,他的耐心与细心是没有男人可以与之相提并论的。
虽然那次已经很明确得拒绝了他,但他一直都没有放弃过——用他自己的方法,一直都在不懈地追求着。
一次短暂的肌肤相亲,他便知道她的经期不适,这固然与他的专业素养有关,但最重要的是他会记在心里。
当归虽然不值许多钱,但俗话说得好,礼轻情义重,没有很用心地待她,他是不会有这么细腻的心思的。
当归放在她床头的柜子上,每天晚上都会散出那种浓浓的药材香,这是她所喜欢闻的味道。
想想大姨妈也快来了,干脆煮些吃罢,也不枉了他的一片心思。
蒋浩没呆几天就被程三麻子撺掇着去了南方,南方是个多金的花花世界。
徐多喜没有强加挽留,留也是白留,这她知道。
更何况,这些日子以来,有一个麻烦一直在困扰着她。
她的大姨妈一直都没有来。
按推算,该来的话,也早就已经来了。
她比刘诗雨的要晚几天,而上次去街上的时候,刘诗雨的已经来了,到现在为止,算算日子,也差不多该有一个月了。
所以当刘诗雨中午打电话来要她去吃当归茶的时候,她欣然地就答应了,当归通经活血,这她知道。
不定哪个地方被堵塞了,一吃当归茶茶就来了呢!
她想。
快到刘诗雨家的时候,远远地便闻到了当归浓浓的药香味。
小宝上幼儿园去了,院子里静悄悄的,最先出来迎接的是小狗补丁。
刘诗雨的婆婆坐在堂屋里做着针线活。
小宝好动,衣服鞋袜之类的在他身上穿不长久,所以缝缝补补的事情是常有的。
看到徐多喜来了,刘诗雨的婆婆连忙出来打着招呼:“喜儿来啦!
诗雨在楼上,你上去玩吧,等会我送茶上来。”
刘诗雨心灵手不巧,针线活做不来,没什么事情干,所以只能呆在楼上上网看着肥皂剧。
徐多喜蹑手蹑脚地上了楼,把看得正着迷的刘诗雨吓了一跳。
“想吓死我啊!
鬼鬼祟祟的!”
刘诗雨擂了喜儿一拳,怒骂着。
“吓死你也好,省得某某男人被你弄得魂不守舍的。”
徐多喜嬉笑着双手环住了坐在椅子上的刘诗雨。
“喂,你可别乱嚼舌头啊!
谁魂不守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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