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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脚踏上地上那碎瓷片,登时将那碎瓷碾成粉末,再一顿地,腾空跃起,头也不回越出墙外。
等他去得远了,我才从地上爬起来,走到那堆碎瓷前面。
垂头看了很久,粉末上面有几点水迹,是他留下的还是我的?
都已不再重要。
远处花木一阵响,郁南王分开花木,走了出来。
“他五天没睡,替我清理了钱庄叛徒才换来的解药,你一点也不给面子,当着他的面这样就摔了,不可惜吗?”
我淡淡道:“用不着的东西,不可惜。”
“但是我觉得很可惜啊。”
郁南王重索秀眉:“虽然他不大争气,但也是个人才,留着他在身边使唤多好啊,干嘛要把他赶走呢?”
他歪着头瞧着我:“总觉得你有点维护他的意思。”
我心中一跳,应道:“我确实是在维护他。
他几乎肯为我砍下一只手,就不许我维护一下他么。
何况你也说过,皇帝讨厌他,他只有一个名衔,手下兵马什么的少得可怜,也帮不上什么忙。
留着还要常常周旋,是个累赘。”
“话是这么说,不过呢,他可真是个人才,只是现在是只没志气的老虎,也只是比猫儿大,不过……”
他笑盈盈的看着我:“我真是期待他断了一只手时的样子呢。
我说你啊,那时为什么急着寻死,让我看不成好戏呢?”
我笑了笑:“什么急着寻死,当时是那疯女人防备最松懈的时候,明知她不会放过我,怎能不勉力一拼呢。
不能寄希望于旁人,岂不是你教我的道理吗。”
“对对,你学得倒快,还会无师自通呢。”
郁南王笑容艳丽,双眸映着花木扶疏,隐隐绿意森森。
“要真的明白可要恭喜你了。
要知道,先爱上的输到底,可不要笨的把一颗心白白送人糟蹋。”
我不语淡笑,抬眸看花,映入眼中的却是火般颜色。
韶年十七,已渡三生三世。
从此刻开始,把自己的命运握在掌中,谁也夺它不走。
今是钱主露华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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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后面的剧情越来越狗血了==
身子稍好,我便到钱庄出入。
即便什么都不懂,也混个脸熟。
那多话的伙计刘胜看到我居然当了钱主,眼珠都要掉下来了,只是碍于两人位置相差太远,只憋了个牙疼,一句话也不敢问。
倒是我大方跟他打了招呼,说那时跟着朝辞是特地微服巡视来的。
他听得一脸钦佩,大概觉得我这样一个小姑娘身处高位,难得的竟是个实干派,居然凡事深入基层,亲力亲为,是以眼神赞叹有加。
我在心中微叹,如果人人都像他那样就好了。
这种中央集权制的企业,首脑会像皇帝一样,一般不会下岗,但若是表现得实在太差劲,或者真的不过是个傀儡,就很容易激发别人的造反欲望。
无论出于何种考虑,多学点知识,巩固自身实力才是最重要的。
朝辞已去,大掌柜素少出面,现是萧桥在主持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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