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冷天佑真正在一起时间比较多的就是他们认识的第一年,而那一年她大四进入实习阶段,而他刚刚接手冷氏公司。
那时她21岁,他25岁,他们也曾花前月下牵手漫步,也曾夜半不眠电话牵挂,也曾在动情时相互许下一生不变爱的誓言。
她曾以为那就是爱情,于是这些年在国外,每每孤单寂寞时就靠回忆来支撑她跟冷天佑的恋情,总想着分别是短暂的,以后有的是时间来相守一生。
而今,看见这样的冷天佑和程佳佳她才恍然明白,原来爱情并不只是需要花前月下海誓山盟,更需要这种日常生活中的耳鬓厮磨。
那边,程佳佳的嘴好似被汤给烫到了,正伸出舌头来哇哇大叫,而冷天佑赶紧把头俯过去,正用嘴细细的吹着她的舌头。
未希只觉得难受,那把无形的利刃好似又朝心里刺得更深,她匆忙的转身,迅速的朝着电梯方向疾步而去,几乎是逃也似的离开旋转餐厅。
走出世贸大厦,她低着头朝前走,或许因为想要尽快离开这地方的缘故,她脚步有些快,却在刚拐弯时就被一辆车给拦住了。
她只觉得这辆车有些熟悉,抬起头来仔细一看,果真是熟悉,原来居然是一辆牛哄哄的CinqueRoadster,而号码依然是那牛哄哄的号码、
她正欲悄声无息的和这辆车擦身而过,没想到车门就在这时被推开,驾驶室里的男人一步走了下来,一如这辆车一样让她觉得熟悉。
哦,买糕的,她不由得暗自抚额,她正想着从此以后和这沈少就不了了之了,这厮怎么会突发神经又找过来了?
她决定无视他的存在,不,她决定当他是陌生人一般就那样直接走过去。
反正,她跟他之间,其实也就比陌生人熟悉不了那么一点点。
“颜未希,”
沈致远在她刚走到跟前时就伸手抓住了她的胳膊,笑容浅浅的开口:“我记得你喜欢唱歌的,我前两天特地去买了一大堆欢快的曲子,今晚让你唱个够。”
“......”
未希有些无语,她喜欢唱歌么?她不是五音不全的吗?
何况就算真喜欢唱歌,今晚她这样的心情能欢快得起来么?
“我明天还要上班,”
未希不想再继续跟他纠缠,时间真的不早了。
“我知道,”
沈致远没有松开她的手臂,不过他人却是靠在车门上一动也没动一下。
今天的沈致远是一身休闲装的打扮,白色的休闲套头衫,黑色的亚麻休闲裤,脚上一双轻便的运动鞋,整个人看上去神清气爽,好似充满活力的球场运动员,带着刚毅的帅气。
她见过沈致远几次,前几次他虽然表现得像个痞子,但是穿的也还是西服系着领带把绅士外形表露得有模有样,像今天这样的打扮,还绝对是第一次见到。
“你这是——做了运动回来?”
未希的目光审视的在从他脸上扫过。
“嗯,今天下午去打了高尔夫,”
沈致远倒也非常的诚实,把自己朝她跟前凑了凑:“闻闻,是不是汗臭味很浓?”
“我只闻到杀虫剂的味道,”
未希本能的别过脸去。
她还真没说谎,沈致远身上的确有汗味,不过夹杂在汗味里却有一股薰衣草的香水味,而这显然是女人的味道。
想必,他下午是带着女人去打高尔夫的吧?
“嗤......”
沈致远轻笑出声来:“难不成你的一千零一夜就不是杀虫剂?”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什么我变成了奥特曼天呐竟然还要跟可爱的小怪兽战斗我才不要呢突然穿越到光之国的江枫,不情不愿的成为了一个另类的奥特曼...
路人甲听说了吗大清亡了路人乙你是哪个原始部落穿越过来的路人甲嗯,听说了吗外星人要跟咱们在一个服务器玩游戏了路人乙这特么全地球的人都知道了。路人甲嗯,听说了吗人...
日更6000昭昭赏花灯的时候被拐卖了,拐子还没把昭昭卖出去,就被官府抓个正着。面对粉雕玉琢却没有去处的昭昭,林家当家夫人拍了板,不就是多口饭吃吗他家养了乡里都说林家是个厚道人,把养女宠上了天。但...
穿成三次高考落榜的文盲爱豆,参加学霸云集的国风旅游综艺,全网都在等温希出丑!谁知温希绑定了抽卡系统,上可召唤文人附身挥斥方遒,下可打卡名胜古迹触发祥瑞。农田干旱,她提词昨夜雨疏风骤触发天降甘霖,拯救水稻千万亩。景区濒临破产,她一句飞流直下三千尺带火庐山,引得数万网友打卡,扭转乾坤。华夏武学落寞,她诗剑双绝附身,一首侠客行复兴国术,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温希到过的每一个地方都火了。盘活旅游经济,引领国风复兴,扬我华夏文化!每到一处,温希就多了一座城的粉丝。网友纷纷献上膝盖当初群嘲文盲温希上节目当小丑,现在小丑竟是我自己!...
摔倒前,林冬雪觉得婆婆是老不死,大姑子是扫把星,外甥女是拖油瓶还有那个男人,一定是上辈子倒了大霉,她才会遇见的。摔倒后,林冬雪认为婆婆赛过亲妈,大姑子恩人再世,外甥女是小天使至于那个男人,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