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到了吕家,冯氏进了后院,胡竞之被表兄弟们拉去坐席。
吕家七小姐便是那个爱听志怪故事的活泼小姑娘,不想如今也要嫁人了,冬秀记得她今年也不过十四、五岁吧,还未成年呢,听她娘吕氏说,是因为夫家一家都要搬迁到外地去谋生,如果今年不结,那就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了,两家一合计,干脆让娉婷跟着一起去,反正迟早要嫁的,总比在家里留成个老姑娘强啊。
“这是我送你的,看看喜欢不喜欢。”
冬秀递给她一对龙凤呈祥的绞丝金镯。
这对镯子不如实心的贵重,却胜在造型精致灵动,细细的掐丝金线绕出龙凤的形状,各自首尾衔接,形成活扣,还有红色的宝石当眼睛点缀其上,设计很是巧妙,当初冬秀一见就爱上了,娉婷这小姑娘她还挺喜欢的,因此特地买来送给她做结婚礼物。
娉婷已经上完妆,面部表情显得木木的,她望向冬秀,一双眼睛红彤彤的,可见小姑娘不久前哭得多么厉害,也是,不仅要到陌生的家里去跟陌生的人一起生活,还要远走它方,再见亲人也不知是什么时候了,应该很没用安全感、很害怕吧。
“多谢表姐,让你破费了,我很喜欢。”
娉婷握住冬秀的手,很是感激,这礼物价值倒在其次,关键是这片心意。
“哼~”
旁边的五表姐却突然哼了一声,斜眼看了冬秀一眼,就撩帘子出去了。
呃,去年五表姐出嫁,她貌似送的是一套银饰,她这是得罪人了吧。
“别管她,都成亲了也不改改那刁钻的性子,以后有得苦吃,”
娉婷皱皱鼻子,与冬秀做了个鬼脸,又悄悄指向她的脚:“表姐,你,你这是放脚了么?”
冬秀今天已经被不少太太小姐明里暗里的指指点点了,她今天穿了一双缎面绣花鞋,软底圆头,舒服极了,大大方方的走在人前,自己破有种扬眉解气的感觉,好像孙大圣破出五指山,自此解封了、自由了,当然了,她能如此自信,那是因为有足够的底气啊:放脚可是她未来婆家的要求,别人管得着么。
冯氏进到后院,自然有那碎嘴的人跟她说冬秀放脚的事,这事儿简直成了今天的大新闻了。
冯氏自然很是愕然,她一直以为冬秀说谎了呢,还打算一会遇到了便用目光谴责她一番,给她个教训,不想今儿她居然大着一双脚来了。
姑娘家放脚要承受多少流言蜚语她不是不知道,所以当初也没有强求,现在人家姑娘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把脚露了出来,这得多大的勇气啊。
冯氏顿感百般熨帖,觉得这姑娘说一不二,诚实守信,而且心性坚强,正是一个好儿媳妇啊。
看着那些八卦的嘴脸,冯氏不由出声维护:“这事儿我早知道!”
轻飘飘一句,也不多过解释,却瞬间止住了那些想挑拨离间看笑话的人的心思。
一时冬秀出来,冯氏见她大大方方的,毫无扭捏自卑之态,更是多了几分喜爱,拉着她的手直说:“好孩子!”
这突如其来的热情,倒把冬秀弄得不好意思了。
外面大厅,胡竞之与众位兄弟热切攀谈,他本来就温和圆润,惹人亲近,又机敏善谈,说起沪市的见闻来,更是天花乱坠,直把众人听得如痴如醉,只觉那仿佛是天宫一般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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