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狩猎者BY:紫凰
(1)
我伏低身子在丛林中穿行。
透过密林洒下的斑驳的阳光,雨后泛着黑油光泽的土地,暗绿的林木,对一个好猎手来说,是绝佳的天然掩体。
可是我咬了咬牙,硬生生咽下胸口的烦躁,因为对我来说情况正好相反——
我,有着银色的毛发,银色的眼睛。
丛林给予一个猎手的得天独厚的条件我全都不能享有。
树叶间漏下的光线会在我身上折射出白亮的光泽,幽暗的灌木丛反衬出我身影的醒目,黑夜里我的眼睛只会把我的行藏暴露。
真是值得诅咒的颜色。
听说天空中飞翔的一族是以这种颜色为傲,可我们不一样。
他们高高在上,我们低低在下。
银色是只有贵族才能享有的颜色,我,不配。
小心翼翼地,我踏着落叶前行。
我不知父母是谁,自从有意识起,我就独自一个人在这丛林中生活。
周围的环境和存活下去的需要告诉我,我只能充当活在黑暗、血腥和争斗中的狩猎者。
但讽刺的是,我似乎天生不适合担任这个角色。
因为我的颜色。
是不是预见到我肯定会因难以隐蔽自己而死在猛兽爪牙之下,我的父母才有先见之明地抛弃我免得连累他们?我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
不过有几次,我曾经见过和我外形相似的族群,我想去接近他们,结果无一例外是以他们用敌视、排斥的目光让我自动离开告终。
丛林中的残酷的生存法则要求猎手不需要感情,不需要心灵意义上的伙伴,他们只接受看来有用的人,只接受强者。
很好,我接受教训,我也不会再依附任何人,这世上能相信的只有我自己的力量。
我疾步穿过林径。
又一场雨要到了。
阴云下,划过闪电,我额头上垂下的银丝在电光下闪着雪青的光芒。
我不能再待在这里,要尽快赶到附近唯一一片白桦林里去,抓个猎物。
必须填饱肚子才能捱过接下来的阴雨天。
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不好,白桦林边,我遇到了一头犀豹。
说起来它应该是魔族的近亲,拥有与众不同的天赋。
镶满斑纹的皮毛,尖利的爪牙,额上还有一个天赐的比其他野兽更多的武器——犀牛一样高贵的尖角,再加上疾如闪电的速度,它才是丛林的百兽之王。
我悄悄接近它,它却一昂头,发现了我。
虎视眈眈盯着我来的方向,它的目光由凌厉转为嘲讽:连隐藏自己都办不到的家伙。
它显然是吃饱了,没有再狩猎的打算,而且它不相信这个丛林里还有敢动它的生物存在,总之,它不屑一顾地想离开到旁边一个斜坡下面去。
可是我动了。
我猛扑了上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平凡的蓝星出现一个超人会怎样?双穿门,唯一超凡。小目标硬抗核弹...
大闺女,娘,爹这样的渣男,休了就是赚到了二闺女,渣男贱女天生一对,娘成全他们,在一旁看戏,机智三闺女,娘,天下英豪何其多,渣爹这颗歪脖子树配不上你。小儿子,渣爹学谁不好,偏偏学陈世...
无需虚伪,无需掩饰,在这末世和异界里释放你自己。变异猩猩,曼妙精灵,苟活人类,美女,大人物,强者交汇出一幅幅画卷,血淋淋的现实,绝不妥协。...
烽火生,狼烟起,策马扬鞭保家国。犯我天威,虽远必诛!造宝船,扬风帆,乘风破浪惊万邦。堂堂中华,四方来贺!文治武功,缺一不可开疆拓土,千古一帝。大顺皇朝,由朕开创新的篇章!...
女皇陛下,知道你为什么谋朝篡位失败么因为你没有男宠啊风华朕真是信了你的邪病娇弟弟乖巧可人我最喜欢的人就是姐姐。腹黑反派邪魅一笑我的王妃,我要霸占你的美。冰山师尊清冷矜贵...
作为一个城市里的小中医,一觉醒来,回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正赶上恢复高考,知青回城,土地承包那年,乘着时代的东风,有人下海经商,成了万元户。有人埋头苦读,成了大学生。王承舟却在小乡村里当起了赤脚医生,凭借一手精湛的医术,购置起三大件,找了个小对象,开了间草药铺。闲了上山打猎,馋了下河摸鱼,日子平淡而快乐。在邻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