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玉随口笑道“你不是一直眼馋我的抱玉吗我输了,就将抱玉借你一个月。”
陆非被气乐了“我输了就得送你一匹宝马,你输了只将抱玉剑借我一个月。
亏你好意思张口”
陆明玉理直气壮“我真将抱玉送你,你用的了吗”
陆非“”
抱玉是重剑,比普通长剑长了三寸,重了一倍。
陆明玉练剑一个时辰,脸不红气不喘,换了他,怕是撑不了半个时辰。
被无情嘲讽的陆非,一脸沉痛地捂住胸口“四妹,你怎么能这般嘲笑自己的兄长”
这话说得风趣诙谐。
沈澜被逗得轻笑不已。
陆非目光又飘了过去。
沈澜没有转头和陆非对视,脸颊和耳后悄然发热。
嗯,春天来了,春光果然好的很。
陆明玉眉眼含笑,嘴角也弯了起来。
策马一个多时辰,便出了内城,到了外城西郊。
这里有山有林,还有一片湖泊。
正是春猎的好去处。
如此好春光,骑马出游的少年少女着实不少。
还没进山林,就遇到了熟人。
穿着一袭鹅黄武服的娇俏少女,正是阔别数日的金灿儿。
另一个穿着胭脂色武服的明艳少女,则是广平侯府的嫡女孟云萝。
宫宴那一日,金灿儿和陆明玉闹了口角,不欢而散。
今日一见面,金灿儿立刻摆出不屑的神情,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孟云萝扯了扯金灿儿的衣袖,轻嗔道“瞧瞧你,见了陆四怎么这般模样。”
声音不是太大,也就足够陆明玉听见而已。
陆明玉心里呵呵一声。
这个孟云萝,着言笑晏晏,实则最是掐尖好强,又惯挑唆。
说起来,还不如金灿儿。
至少,金灿儿嫉妒得坦坦荡荡。
金灿儿被孟云萝扯着过来了,别别扭扭地打了个招呼,很是勉强地说道“相请不如偶遇,不如一并同行。”
陆明玉瞥了金灿儿一眼“还是算了吧今日骑马出来春猎,是为了高兴。
我可不想你那张臭脸。”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当现代都市里出现打人如挂画水不过膝。当国术江湖里出现徒手抓子弹神掌天降。当武侠江湖里出现敕鬼驱神摧城搬山。当末法时代里出现天地灵气长生物质。别人练武,吾修仙。...
重生的姚瑞雪依旧成了某人的血库,如此,她决定在孙家踩她血上位之前,抢先抱住大腿不被其用,好以报仇虐渣,却不想大腿太粗,不如攻其心直上位。某团长,抱什么大腿,快到我怀里来...
原本只是想参加个乐队比赛,给贫困的孩子们拉点赞助盖一栋教学楼,却被冠上了摇滚天王的称号,从此之后,综艺天王电影天王,各种天王的头衔就接连不断的砸了下来,直砸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周民天王的生活,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真不是天王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吃瓜读心团宠打脸虐渣手撕剧本打工狗叶文雅猝死后,穿成霸总的小说里会家破人亡的恶毒女配!叶文雅当天就撕了剧本。男主真惨啊!女朋友跟青梅竹马打得火热,外界公认是一对,给他带了那么大一顶绿帽子。原男主?!大反派真痴情啊!为了得到女主,居然要和男主共侍一女。大反派?!青梅竹马太可怜了!从小女主把他当备胎,用他的钱还要用他的身,就是为了气男主。青梅竹马?!不走剧情的叶文雅乐悠悠的看着男人们围着女主转,自己过潇洒日子。然而,剧情崩得越来越厉害!大反派天天凑到她的面前要举高高。原男主说他后悔了,想要复婚。青梅竹马抛弃女主,转头向她求婚。这剧情是怎么崩成这样的?!...
她本杀手,一朝重生,沦为异世最卑贱的帝家庶女,貌奇丑死血脉,人人欺凌羞辱。当怯弱草包脱胎换骨变成夺命狠辣的蛇蝎妖女,惊才绝艳,歃血而归,一杀成名。她睚眦必报,世人欺一倍,她还之千倍天地不仁,她驭神...
神医魏若穿越书中女配,被人丢在乡下十年不闻不问,直到十三岁才被接回来。众人看她整日就只知道种花种草种粮食,便觉农妇无疑了。身为真假千金中的女配真千金,魏若既不想跟男主谈恋爱,也不想跟女主争宠,她一门心思地搞钱,搞钱,搞钱!当假千金还在担心魏若这个真千金的归来会影响到她的地位的时候,魏若已经默默攒下一个小金库了。当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