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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时候,余欢父母在外务工,她寄住在她大伯家。
那天,家里不巧没人,电话打了半晌都是忙音;余欢趴在桌子,表示等自己缓一缓,可以一个人打车回来。
数学却老师并不放心。
他想送她,无奈接下来有个重要的会议,正好高宴敲门进来,于是他一拍掌,把送余欢的任务交给了高宴。
“你……能自己走吗?”
这是高宴对余欢说的第一句话。
余欢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撑着桌子勉强地站了起来,高宴看着她,忽然微微别过头,然后把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外面有点冷,不然你先披着我的外套吧。”
那天,余欢回家后才发现自己的裤子不小心沾了一块血迹。
这大概是高宴脱外套给她的原因。
但当时她并不清楚。
只是当她抬头,看到少年身姿挺拔,表情严肃,灯光打在他漂亮的脸上,周遭一切都显得潦草而寡淡。
鬼使神差地,她就接过了外套。
高宴撑着伞送余欢一路出到校门口,把伞递给余欢,自己则冲进雨中帮她截车。
当时老师的意思是让高宴送她出校门,帮她叫出租车。
可等到终于有出租车停下,余欢收了伞递给高宴,刚想把衣服也脱下还给她,对方却拉开另一边的车门先行上了车。
“我还是把你送到家吧,这雨越下越大了。”
余欢只好跟着上车。
F市入夏后便是雨季,几乎天天下雨,有时是连绵的阴雨,偶尔也会有瓢泼的暴雨。
那天本是细雨,两人上车后,天色却一下子暗了下去——涌动的乌云密布天空,豆大的雨珠忽然就砰砰地砸落了下来。
封闭的车厢虽隔绝了外界来势汹汹的狂风骤雨,但车身仍旧被暴雨打得啪啪作响。
余欢和高宴分坐在后座两头,喧嚣中,正好省了尴尬的交谈。
高宴侧头看着窗外。
缓过了一阵儿疼痛的余欢透过后视镜第一次认真地打量他。
昏暗不清的外景让他的一半侧脸隐匿在阴影里,辨不明晰;但无可否认,他眼深,鼻挺,配上恰到好处的薄唇,确实很是耐看——
也不怪学校那么多女生将他奉为男神。
那天,高宴将余欢还送到她住的小区,撑着伞,一直到她进入干燥地地方,才接过她递还给他的衣服,转头上车。
那个时候,智能手机还不普及,没有微信,也不流行转账。
打车的费用,余欢是托数学老师还给高宴的,她对他说过的话,只有那天到家后的一句谢谢。
此后再见,两人依旧如同陌生人一般。
余欢有时候都在想,那天高宴或许根本都不知道自己送的是谁。
她发育得很迟,初中的时候,别的女生就陆续发育,只有她到了高中都还像竹竿一样,没前也没后——
至于长相,她的五官偏浓颜,配上现在饱满的脸颊和红润的气色,或许有不少人愿意称她一声美女,但那个时候,高中生的审美并不是这一卦的。
她过大的五官镶在又黑又黄的脸上,加上厚厚的眼镜——虽然也不至于丑,但配上她瘦弱的身材,丢在人群里,那真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没有男生愿意多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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