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这渐渐走近的脚步声,陈默和lily两人,不约而同地停止了交谈,他们互相看着对方,突然微笑了一下,彼此的脸上,不约而同地浮现出一种既来之则安之的表情。
从这次旅行的开始,从多伦多到渥太华再到蒙特利尔,在这短短不到两个星期的日子里,那个他们曾经生活着的,有着一座紫禁城和自己爱恨记忆的城市,那些每天必不可少的日常生活,那些工作上的计算和人际关系上的算计,在不知不觉中,好像已经变成很久以前的事了,记忆,就如同一个个苍白无力的谎言,一次次地把他们从那个熟悉已久的世界抽离。
他们现在经历的是和过去完全不一样的日子,他们的每一天都是未知的,每一天的旅程,都可能在计划之外,无论是路过的风景,还是遇到的人,或者是那些让人无法忘怀的事,对于他们来说,甚至可能已经超过了一次简单意义上的旅行。
如果不和“北京雪人”
上路,他们永远不会亲身体会到这个世界是这么大,这么美,会看到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多和自己不一样的人,以各自的方式努力活着,每个人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的手里,都紧握着或明或暗的那一点希望。
这一切,似乎都让他们对自己过去的生活,甚至将来如何去选择怎么样活着,有了完全不同的看法。
不知道旅程结束,和lily坐在从温哥华飞回北京的飞机上的时候,我究竟会有什么样的想法?陈默不止一次地默默地想道。
这时,那个男人走到陈默和lily的桌子边,陈默抬眼望向他。
这是一个高大结实的白人,肩膀很宽,穿着一身迷彩装,迷彩裤的裤脚,扎进黑色的伞兵作战靴里。
迷彩服上别着各种样式的徽章,让人有些眼花缭乱,虽然他现在的一头金发有些凌乱,但依然可以看到原先留过大兵式短发的痕迹。
一缕头发湿湿地耷拉在他的额前,和脸颊右边一道星形的伤疤,形成了一种奇怪的对称。
他的脸型瘦长但却棱角分明,留着短短的胡茬,显得阳刚气十足,陈默看着他这一身标准的军人装束,受过多年好莱坞犯罪电影和美国惊险小说教育的他,马上警惕地想到,他的这身打扮,并不能证明这个人就是一个士兵,也许在他胸口的加拿大国徽下面,就藏着一个连环杀手和变态的心。
这个男人五官端正,甚至可以说是英俊,但是这一切,都被他毫无生气的眼神遮盖住了。
他那一双淡蓝色眼睛凝视你的时候,就好像是在看着一片没有人烟的荒原,荒凉得让人发狂,安静得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那目光中的你,毫无存在感,你即使和他近在咫尺,也如同相隔万里。
陈默不禁想,这到底是看过什么的一种眼神,他到底经历过什么呢?就在这时,陈默和lily听到他用英语,很慢但是很清晰地问道:“请问,你们,是去魁北克城的吗?”
他的英语发音是典型的加拿大口音,没有丝毫的法语腔调,应该不是魁北克省这边的人。
陈默犹豫了一下,他看了一眼lily,说道:“是的,我们是想去魁北克城,但是我们的车坏了,被拖去修了,所以我们在这里等。”
lily附和着点着头。
那个男人回头看了一眼自己原先坐着的位置,这时候更多的阳光照了进来,那片光明的区域现在变得更大了,也更加狭长,他回过头,有些犹豫地低声说道:“如果可以的话,我能否搭车,和你们一起去魁北克城?”
陈默迟疑了一下,因为他不知道lily的想法,尽管这个男人说话的方式很客气,看着也不像是一个坏人,但是很多东西单凭外貌是看不出来什么的,如果真的有什么极端事件发生,以这个男人的体格,陈默估量着自己很有可能是被直接秒杀的,所以他说道:“非常抱歉,我们要等车修好了才能起程,当然,如果你愿意和我们一起等,我们很愿意和你一起去魁北克城。”
那个男人点点头,说声“谢谢”
,然后就转身走回自己的位子,他拿起位子上一个黑色的军用背包和一杯喝了一半的可乐,又转身走回来,重新回到陈默他们身边,对陈默和lily笑了一下道:“我愿意和你们一起等。”
陈默有些愕然,他以为自己这个是一个很好的托词,谁想得到老外根本就是不吃你这一套。
lily看着陈默有些错愕的面容,不禁觉得有些好笑,她回头看着这个男人,发现他笑起来很好看,好像是一阵春天和煦的微风,吹过刚刚绽放白色梨花的枝头,但那只是一瞬间的事,转眼之间,他的脸上又转回到了那种冷漠而了无生趣的表情。
lily看了眼陈默,他好像也看到了那个男人刚才的笑容,他和lily一样有些惊讶,一个人转瞬之间,怎么能有这么大的变化?那个男人拉过一把椅子,坐到他们旁边,然后伸出手,对陈默道:“你好,我叫高斯林,伯纳德·高斯林。”
陈默和lily也和他握手致意,他们俩完全不清楚,这样就让一个陌生人搭车,在加拿大是不是一件很寻常的事,但是现在看起来,事情似乎已经顺理成章了,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至于过会儿他在车上掏出来的,是一支沙漠之鹰。
还是一包加拿大特产的枫糖饼干,完全看他和lily的运气了。
“人生真是太精彩了。”
陈默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道,他有点被自己的想象力吓到了。
“你是一名军人吗?”
等了一会儿,陈默问道。
他想知道这个人更多一点,一半是因为好奇,而另一半,是想更多知道一下这个人的底细。
“加拿大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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