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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疯了……
宋洄之吃着盛凌给他做的早餐,整个人都感觉很麻木。
宋洄之正要出门的时候,发现盛凌竟然也换上了西装马甲衬衫三件套。
那套西装是他之前带盛凌去定做的,剪裁非常合体。
不得不说盛凌的身材是真的好,穿衣显瘦脱衣有肉,那套西装穿在他身上非常英俊帅气,给人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宋洄之警惕地问:“你干嘛?”
盛凌说:“陪你去上班。”
“不是让你在家休息吗?”
“坐办公室又不是体力劳动,医生没说不让。”
宋洄之皱了下眉头。
盛凌笑了笑,拎过两人的电脑包,说:“我在公司里不会乱说话的。
在我骨裂养好之前,我都会老老实实待在行政。
但等我恢复好了,我想回来跟你做项目。
我想继续跟你学习,尽快变成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的男人。”
宋洄之发现盛凌真的不再叫他小叔叔了,这一点让他很不习惯。
盛凌似乎也想到了这个,他停顿了一下,说:“好吗?洄之。”
“你别这么叫我。”
宋洄之抗拒道,“我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盛凌笑吟吟地看着他。
接下来的几天,盛凌每天早上都会硬挤上他的车,跟着他去公司上班,晚上的时候再一起回来。
宋洄之发现盛凌自从自说自话地以恋人方式跟他相处以后,精神状态明显健康了不少,脸上的笑容也变多了。
就连公司里的小姑娘都在茶水间里议论,说小盛总是不是谈恋爱了,每天眼睛里都带着笑,整个人洋溢出幸福的味道。
宋洄之听了只觉得汗颜。
盛凌白天会老老实实待在行政部,跟着李兰学习一些人事管理方面的东西。
中午午休,他就跑到总裁办公室来,强行挤进宋洄之的那个小休息室,还摁着他不让他走。
他骨裂还没好,宋洄之不敢用力推他,只好任由他跟自己挤在那张狭窄的单人床上。
有时候盛凌的手会不规矩,趁他睡着了偷偷摸他的胸膛和腹肌。
宋洄之发现以后会厉声呵斥他。
然而盛凌挨了骂,非但不觉得羞愧,反而大大方方解开自己的衬衣纽扣,把胸肌腹肌都露出来,说:要不给你摸摸我的。
随便你摸哪里都可以。
裤子里面也行。
宋洄之发现沈衿那句话说得不错。
盛凌就是欠揍,他上次真的揍轻了。
但是沈衿这个王八蛋下手又太重,直接把人打成骨裂,害得宋洄之现在都不敢再动手,生怕万一把骨裂打成了骨折,这不要脸的小狗崽子肯定又要蹬鼻子上脸仗着养伤撒娇。
宋洄之有时候被摸得实在受不了了。
盛凌对他的身体越来越熟悉,总能准确地找到他的关键点。
有时是腹部靠近耳止骨的地方,有时会捏他的r头。
宋洄之最受不了这个,他很快就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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