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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程煜根本没有多想地回答:「早就决定回家去帮忙家里的生意了。

」他来上大学是帮中飞龙安排的。

所以,他想,学完这些商科律法,他自然还是该回飞龙身边去帮飞龙壮大帮会,留在飞龙身边好好守护飞龙。

程煜一直将守护飞龙当作活着的意义。

十岁就加入帮会的程煜小时候曾因为发育迟缓,身材矮小,常被帮中其它身体壮大的兄弟欺侮。

一日,他跟他们打架打输。

他们让他踩火盆里燃烧的煤炭。

他不敢,他怕疼。

他被他们嘲笑「没种」。

那些尖利的嘲笑声叫他无地自容。

直到有人上来说:日后都不准欺负程煜。

如果今天一定要有人踩完这些煤炭,那明日,所有人就不准再排挤他。

那个人淡淡笑着说完这些话后,就帮程煜踩完了那些煤炭,燃烧着的通红的滚烫的煤炭。

那件事过去许久,某日得到殊荣与帮主全家去戏院看戏,见到一身英式西装穿在身、容颜美艳夺目的少年,程煜才知道,那日帮他踩火的少年是帮主的养子飞龙。

虽然飞龙与他一般年纪,但并不是他这样因为要谋三餐温饱便加入帮派的普通孤儿。

飞龙是帮主在这些孤儿中选定的太子,将来会接任帮会的「太子」。

程煜不知道飞龙当时为什么要帮他踩煤炭。

小孩子们的相处,不管是欺负人的恶作剧、还是帮助人的见义勇为,想来都是发生跟结束得没缘没由的,长大后应该不必再放在心上。

然而程煜就是忘不了那个冬日,飞龙稳妥地踩在那些煤炭上走路的样子,似乎一点都没有害怕,一点都没有感到疼。

从那一天开始,程煜便开始在心里佩服飞龙。

这一佩服,就是佩服了十三年。

二十三岁的程煜将自己生命的大半部分拿来佩服了刘飞龙这个男人,愿意为他赴汤蹈火,最后换来一个帮中「二主子」的地位。

程煜没有说这地位不够满足自己。

但是他懂,帮派的二主子不在了,就可以即刻再找一个忠心的兄弟来顶替。

帮中规矩向来如此。

黑道的世界,从来都是适者生存。

改变无时无刻不在发生。

运营一个黑帮,好比运营一台外形体积庞大、内部却又部件组合精细的机器。

哪个部分掉了、坏了,为了大局着想,自然是要即刻找到替补以维持大局。

现在,程煜被何衍扣留在日本。

如果一个月之内不回去,恐怕飞龙早就找那比他更懂得敛势的来接替他了。

正好这些日子以来,帮中一直盛传极有煽动性的流言,说他跟何衍私通,要反飞龙。

现在他落入何衍手中,实在是有理也说不清。

见程煜用一种愁苦的表情静静思忖着满腹心事,何衍摇摇头,叹他这个人就是爱想太多。

「既然不爱听风凉话,就给我回到床上来陪我,二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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