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发现有人偷闲,立马就是一鞭子抽过去。
在高贵的天狼族面前,这些奴隶就是最低劣的蝼蚁。
他们干着最脏最累的活儿,吃着最下贱的食物,而他们天狼族的族人只需要好好享受就行。
吃饭的时间到了。
大批衣衫褴褛的奴隶们纷纷从矿洞,矿坑中走了出来。
人群中,一个胖子以及一位身穿黄衣的年轻人颇为惹眼。
不为别的,只因他们的眼里依然有光。
没错,那是希望之光,虽然很微弱,但相比于其他眼神呆滞的奴隶们,不知道好了多少。
如果墨帅在此,定然会认出二人,不正是他的狗腿子林不凡以及三皇子嘛。
一场旷世大劫后,二人侥幸的活了下来,只是很不幸的是,他们落到了天狼族的手中。
然后他们就来到了这里,过上了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吃的比猪差,干的比驴多的苦逼日子。
不得不说,二人很有缘分。
饭菜很简单,也很恶心。
硬邦邦如石头般的馒头,馊臭的菜汤,即便是狗看到了,也是扭头就跑。
偏偏就这,一天还就两顿。
搁在往日,养尊处优的三皇子是吃不下的。
即便是往常,难民吃的也比这强多了。
奈何他身边有位梦想达人,每天每时每刻都在给他疯狂的洗脑。
他觉得原本漆黑无边的生活,突然间就亮堂了起来。
“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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