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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意是一种心魔,这种东西是无形的,但这种东西一旦长久存在了,必将是毁灭性的。
如前一世的他,就是积了太多的恨,报复起来才无所顾忌、才酣畅淋漓。
即使被逐出花家,柳云芳永远是花清远无法放下的亲人,他对母爱有异常的偏执。
何况乎,柳云芳对他还那么的好。
柳云芳三个儿子里,他最不起眼,但柳云芳却是最偏爱他的。
如果没有蝶衣,他真的会顺了柳云芳的意,寻一房孝顺听话的好儿媳妇,哪怕只为了哄柳云芳高兴。
那位白小姐,真的蛮合适的。
他远远看过,是乖巧听话的。
这一世里,名门闺秀的典范了。
说完,花清远眼前一黑,整个身子就栽在了地上。
最后的一点意识是,这破身子,真不经折腾。
要是以前的他,别说三天三夜了,就是六天六夜,他滴水未进地跪完,也能一个人爬出这祠堂的。
柳云芳无力地离开花家祠堂,在远远的地方,偷偷地看着,花清远被一架担架,抬出来,急急地抬走,抬出花家的后门。
她的泪水,无声地流了下来,手背抹了几次都抹不干净,最后竟扶着房柱,失声痛哭地半跪在地上了。
这个家里,走了花清远,就再也没有她挂心的人和事了,她决定遂了花盛璋的意,提早回山西,回她的娘家。
算起来,她也有五年没有回娘家了,她的爹娘年岁也大了,她这次回去,也该在床前尽些孝道了,或许真是儿孙自有儿孙福,她是管不起了。
出了花家的花清远,并没有住进程蝶衣那里。
前不久,花清远在外面置了一处自己的房产,三进的小院,临着一条主道,最外面是一幢阔绰的二层小楼,可以租做门脸,做些生意的。
“我就说咱们回家的,你非要来这里,”
程蝶衣一手拿着小火细熬的粥,一手用小勺喂到花清远的嘴里,“这房子,成放一段时间了,里外都是灰尘,着人现收拾,也收拾不爽利,哪有家里好。”
“自是没有家里好的。”
花清远说话的声音还有些虚弱,他足足昏睡了一天一夜才醒过来,可把程蝶衣吓毁了。
请了回春堂的老大夫,仔细把了脉,只说是伤了神,累的,并无大碍,好好养着就是了。
程蝶衣追着问,为什么睡这么久不醒。
老大夫翻着白眼,累了就爱睡呗。
一句话把程蝶衣堵得没话了,心里却是盘转不安的,直想着要不要再去换个大夫。
就这样守了一天一宿,守到花清远醒了,才算六神安稳。
依着程蝶衣的想法,他把花清远从花家接出来,就是要接回自己家的,但花清远的司机却把他们拉到这一处来,还说是六少爷之前就吩咐的,如果闹了不好收场的大事,就去这处新买的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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