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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枪在他的命门上,而刀却避开了要害。
林队没有说话,而是将刀刃往里捅得更深。
罪犯的唇白的没有血色,手忽的一软,落在了他的肩头。
扳机一扣,林队的手臂废了。
血液被林队含在嘴里,枪口的余热还未散去,灼烧他的皮肤,也沸腾他的血液。
“扯平了。”
罪犯看着他的眼睛,四目相对,一言不发。
林队回视他,刹那间红了眼眶。
然后就着那口血,顺着喉咙往下灌。
你带给我的,我照单全收。
不知道是哪根弦被拉扯,罪犯不顾肩膀上还插着的刀,猛地扣住他的头,强势地和他接吻。
吸_shun他的唇瓣,啃咬他的舌头,侵占他的空气。
林队反过来侵略他,将血一点一点渡给他。
他们在血的欲望下疯狂侵占彼此,啃咬彼此,仿佛可以标记彼此。
这不是接吻,这是充斥了血和泪的撕咬,是正义和邪恶的相争,是爱与道的撕扯。
这部剧有一个隐晦的,苦涩的萌点,那便是罪犯怕疼,而刑警厌血。
林队讨厌血的腥味,却热爱刑警这个光荣的职业。
同样,他讨厌血腥味,却深爱着总是带给他这种体验的罪犯先生。
于是使命和挚爱在拉扯,被罪犯迫害的冤魂和他身体里叫嚣的爱意相互侵蚀。
而他最后,主动熄灭了那股爱意。
亲自将他的爱人杀死。
杀死那个人的过程很血腥,因为他没有枪。
他甚至不能给对方一个痛快。
他只能在对方擒了些泪水的目光里,用沾满了不知是谁的血的刀刃刺破他的动脉。
罪犯先生怕疼,没有人比林队还清楚。
他的罪犯先生要他不能死,当他去询问为什么的时候,对方凭着最后一口气,疼得皱紧了眉头,轻飘飘地说:
“我要你想我一辈子。”
林队应允了这个要求。
于是在往后寂寥的几十年里,他总会想起那个人,那个被他亲手杀死的人。
这个人生前无恶不作,迫害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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