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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幕后导演十(第2页)

玉皇大帝:太白与佛祖都主张“调戏”

入罪,诸位有何异议?

太上老君:陛下,万万不可。

我老君,门下男女弟子数万,皆以女体为炉鼎,修炼内丹,阴阳双修,可以破碎虚空,成其大道。

若立“调戏”

为罪,我老君岂不成了“失道寡助”

之人?臣以为,佛有佛经,道有道法,还是不入罪为好。

赤脚大仙马上接过来说道:臣也以为,还是不入罪为好。

陛下,水至清则无鱼。

律法制定得太详尽,太严密,就会物极必反,遭来众神仙的反对。

调戏,是个笼统,模糊不清的概念,很难用律法来加以界定,这样入罪,执行起来难免会造成更多的冤假错案。

末了,赤脚大仙还打了个比方。

比方说,我赤脚大仙摸摸仙童,抱抱仙子,那是不是“调戏”

呢?未必是,可也未必不是!

再者说了,假定抱抱仙子、摸摸仙子不是调戏,若仙子反咬一口,咬定就是调戏,又当如何断案?摸了就摸了,双方也没什么损失,调戏几下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可入罪,不可入罪。

见赤脚大仙都说到这份上了,二郎神杨戬、托塔天王李靖、观音菩萨也纷纷言,对赤脚大仙的观点表示了赞同。

其实,平日里,赤脚大仙、杨戬、李靖这三个神仙就喜欢去观音菩萨的紫竹林,找观音的女弟子按足、捶背,搞搞暧昧什么的,“调戏”

若真成了一项罪名,岂不坏了他们的好事?

东海龙王更不用说了,深水老龟都好色,何况他是深水老龙!

好女色,自不必说。

结果,就那样,仙律里没有将“调戏”

这一项收录其中。

赤脚大仙他们暗自偷着乐,神仙们日后可以继续和女弟子玩暧昧,真是爽歪了。

玉帝当然不是独断专行的人,所以,他只好顺应仙心了,正所谓,顺仙心者昌,逆仙心者亡。

玉帝再笨,他也不敢逆天而行。

玉皇大帝:诸位爱卿,调戏不是罪,那么,下面就天蓬私通嫦娥一事进行讨论,请诸位踊跃言。

太白金星:陛下,微臣以为,天蓬乃统兵元帅,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念其初犯,重责二千锤,削去一官半职,以示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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