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新来的家伙说叫奥斯卡,据他说他跟小王老板有过命的交情,而且他们好像是刚刚从外面拾荒回来。
还有他好像也是一位武者,昨天他跟我打听了不少关于长歌酒吧的事情,看样子他很感兴趣……”
狗哥眼神一亮,随后急忙说道:“你确定他是位武者?”
刘三水笃定的说到:“必须的,大哥,我这看人什么时候走过眼,况且那家伙能跟小王老板看店,能是普通人吗?”
狗哥摘下墨镜:“呸!”
的一声吐口吐沫,给自己换了个发型,欣喜道:“好!
好好!
我果然没看错你小子,事成之后我记你一功,一会你去搞点好东西,咱们再去走一遭,这家伙不是对长歌感兴趣吗,那就好办了……”
“是,大哥!
我这就去准备,只是这个大哥,昨天我……”
“干,拿着!”
狗哥顿时气不打一处来,直接削了他两头皮。
“得嘞老大!”
“滚滚滚,赶紧去,你要是误了老子的正事,我饶不了你。”
刘三水点头哈腰的从大哥手里接过来一扎金票,一溜烟的消失了,看样子去准备所谓的好东西了。
就在一层二人密谋的时候。
集市的三楼一家名为“金山小馆”
的店铺之内,一位躺在竹椅子的少年正在闭目养神,正被楼下一伙人刚刚定为小目标。
“阿嚏!
阿嚏!”
奥斯卡揉着鼻子,看着一屋子的刀枪剑戟,矿石药植,长叹一声道:“这看店的日子甚是无聊,简直无聊透顶啊!”
说着奥斯卡站起身,走向店铺的最里面推开窗子,潮湿温热的天气让哨所裹上了一层烟雾,他看向楼下的街道。
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这么多人挤在一起叽叽歪歪的,冒着热气的苍蝇小馆,一个肥头大耳的厨子把一大桶血水泼在水沟里,引得一群苍蝇起舞。
“日,这破饭店早晚倒闭…………”
一个老者骑在拉着货物的土牛身上缓缓而行,一辆飞驰而过的摩托车溅起地上混浊的污水嗖的一声窜了。
();() 黄毛少年审视着楼下的市井小街,一脸的晦气。
“这破地方我真是受够了!
也不知道老王怎么想的,挑了这个地方开店,到处乌烟瘴气的……”
说着奥斯卡发起了呆,真是怀念中洲的桃花巷啊!
“咣当!”
一声巨响,一个卖爆米花的汉子单手举着炮筒似的巨大铁管,几个小娃子欢天喜地的拍手叫好。
“是可忍孰不可忍,太欺负人了,我……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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