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村的路一点没变,村里的房子、田地同样如此。
驴车显眼,这在村里必须得是顶顶有钱的人家才能拥有的财产,所以一进村便成了全村人的焦点。
慢慢有人凑上来,有生面孔,也有熟面孔,熟面孔居多。
然而,这些人里居然没一个能认出方立安和狗蛋。
方立安或许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丑了,再加上她男装打扮,没人认出来。
狗蛋离开那年才六岁,如今都十二了,像模像样的小大人。
直到方立安主动跟曾经的熟人打招呼,大家才想起来村里曾有这么个孩子。
方立安带着狗蛋在府城呆了六年。
六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如果说有什么难忘的回忆,大约就是刚住下的那两年,那时候为了合理谋生,也为了多攒点钱,方立安没日没夜地做烧饼拿去卖。
冬天还好,黄橙橙的炉火明亮温暖,春秋只能算将就,至于夏天那滋味跟把人架在火上烤也没什么区别。
闷热的天气里,便是坐着不动都要流一身汗,更何况一刻不停地围着火炉打转。
手臂要伸到火炉里,将烧饼贴到火炉内壁上,等火候到了,再用火钳取出来。
三伏天前后,那汗都是论斤淌的,整的人差点脱水。
也就是这段时间,让方立安的皮肤变得粗糙不已,眉眼间,属于女儿家的精致越来越少。
纵是后面烧饼做的少了,天天窝在家里抄书,也没有恢复成当初的模样。
做烧饼苦是苦了点,但方立安惯会苦中作乐,自称李大郎,又一天到晚琢磨着是不是给狗蛋改个名儿,觉得叫李松也未尝不可。
习武的话,她自个儿就是现成的老师,说起来,她还可以教他打虎呢。
这个不算好笑的笑话,陪伴她度过了两个火炉中的盛夏。
至于狗蛋,可能前面几年过的太艰辛,其中以来到府城前的那段时光为最,以致于在府城的每一天,狗蛋都觉得幸福的无与伦比。
每一天都是值得怀念的一天。
阿姐给他做了红烧肉。
阿姐给他炖了冬瓜排骨汤。
阿姐给他两文钱去街上买冰糖葫芦。
阿姐送他去府学读书认字。
学会了写“阿姐”
两个字,阿姐奖励了他一套文房四宝。
阿姐买了红纸让他写对联,歪歪扭扭的字贴在门上,不好看,但他真心欢喜。
从六岁到十二岁,府城有生之年,最幸福时光。
六年的时间,家里置办了许多东西,搬家的话,不可能都带上。
重要且不显眼的东西放在空间,不重要的、显眼的,捡常用的系了四个包袱,主要是换洗衣物。
除此之外,还有两大箱书,这才是重中之重。
这些年,方立安抄的书没有一百,也有八十,算得上一笔不菲的资产。
里面大部分都是狗蛋以后用得上的,当然得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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