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12764zq91a231’盟主,真是意外,竟然还是多年前一起写书的老朋友来支持,感动)
初晨,朝阳腾空,有和煦光芒洒遍大地,林霄身穿短袍腰挎白鸟剑从刚买的大院内走出来,只觉得神清气爽,那阳光照在身上,暖意弥漫。
回头看了大院一眼,虽然看起来有些旧,但很大,就好像是一座府邸似的,要住个一二十人还是措措有余的,也难怪要那么贵,这大院是之前一个富商的府邸,生意败了,只能卖掉。
“表面上一套、背地里一套、青桐乡一套,现在县城也一套了,什么时候王都再来一套。”
林霄暗暗调侃自己,内心乐呵呵的,只觉得那阳光是如此的明媚,心情是如此的愉快,生活充满希望。
“这么大的房子,应该种点花花草草什么的点缀一下,再雇几个人来打扫卫生。”
林霄暗暗沉吟:“厨子也需要招一个才行。”
忽然觉得,要花钱的地方还是很多啊,自己需要更努力赚钱才行。
临安县城东区由白云帮和黑土帮把持着,两帮之间也算是恩怨由来已久,说恩怨其实也算不上,更多是利益冲突,都想独占东区,进而再占据其他区乃至内城。
“话说白云帮总堂口在哪里来着?”
林霄忽然想起来,昨日过来时匆匆的找房子,再给阿正办理书院入学,倒是忘记了询问一番,不过也没有关系,路上行人辣么多,找一个问问就知道了。
被林霄拦住问询的人明显是一个武者,听到林霄的问话之后,顿时用诡异的眼神打量着林霄,那眼神看得林霄有些不自在。
难道自己笑得不够热情?
还是自己笑的方式和县城人不一样?
又或者自己的牙齿沾有早上吃的青菜鸡蛋面的叶子?
“兄弟们,这里有一条白云狗,快来弄死他。”
这人顿时高呼,林霄脸上忽然一怔,便看到从四周稀里哗啦的冲出三四个人,迅包抄过来,将林霄包围起来。
“白云狗,竟然敢单独过来我们的地盘,真是好大的胆子。”
一声声戏谑、狞笑从四周传来,林霄仔细一看,方才露出一脸大写的囧,这些人的身上赫然有着一个标志:黑土帮的标志。
也就是说,这里是黑土帮的地盘?
昨天过来时,有些兴奋有些激动,注意力主要放在找房子和给阿正办理书院入学上,根本就没有仔细注意其他,没想到竟然闹出这么大的一条乌龙。
囧、囧、囧!
“抓起来游街,再五马分尸。”
林霄顿时吓尿了。
游街?
还五马分尸?
县城帮派的路子竟然这么野?
青桐乡可没有这种操作啊。
五个黑土帮帮众,明显一个是精英帮众四个是普通帮众,那精英帮众站在一边负手而立,看起来一副高手的架势,四个普通帮众摩拳擦掌狞笑着靠近林霄,直接出手就要将林霄拿下。
要真是被拿下游街的话,那可是丢尽脸面,也会直接影响到白云帮的脸面啊。
游街之后更是要五马分尸,简直惨无人道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睡个觉而已,她竟是穿成了书中同名脑残女配男主的渣前妻,一朵怼天怼地的盛世白莲,而且还是正在私奔路上,既来之则安之,程宁宁表示她要抱紧相公大腿,逆转人生,做诰命夫人,绝不能落得被卖去花楼的下场。...
她是龙国最美的女子,身份尊贵,权势滔天。却也是都城上下背地里人人唾弃的对象。没有灵根,是温沅心中最大的痛。她看似拥有一切,实则一无所有。而他是修行千年的狐妖,只差一步便可得道成仙,却一次次败在她的手上。人妖不得相恋,这是天道法则,你们难道想推翻天道?无知小儿实在可笑。她曾数次死在天雷下,这一次,他发誓不再让悲剧重演,这天道便是逆了又如何?若这一世仍无法相守,那便立下誓言,你我来世相见亦不忘却此生。...
水馨穿越修仙界,以天才的资质踏上修仙路,举目四顾前无各类奇葩主角需要逆袭后无各类脑残极品欢快蹦跶左有好友若干右有蓝颜数位水馨喜忧参半这世界的节操掉得凶猛,智商居然还不曾欠费...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贞观十四年,大唐盛世已开启。唐高宗还是老实的小王爷。女皇已入宫成了武才人。翼国公府,秦琼刚加冠长子秦怀道,开启大唐封王生涯...
国家队运动员管佩从来都不相信缘分这个东西,直到他遇上了代玉,第一次她求他帮忙,说那个男人是人贩子要卖掉她,第二次她还是求她帮忙,那个她口里的人贩子原来是她父亲,只是不同的是这次是她自己原本同意被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