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温家乃是武道世家,郡城赫赫有名,放在整个王朝世家当中也丝毫不弱,与官府更是紧密关联,对于那些出身普通之人,不论是要在武道上精进,还是要在仕途上步步高升,都有着极大帮助、”
温景煦侃侃而谈,自信满满神采飞扬:“我长姐早年拜入一剑门,如今学剑有成归来,我会让她引荐我入一剑门,作为我的剑卫,到时候你就能随我一同前往,有机会习得一剑门无上剑术。”
“我现在,只想杀你。”
林霄不为所动,心中决然,那似乎熄灭实则内练的心火下,杀机炽烈如岩浆滚滚,骤然爆。
话音落下,林霄将天鹤乘风身法施展到极致,身若乘风而起,双剑横空,风欲起雷渐鸣。
一刹那,林霄脑海当中骤然有一道灵光如雷霆霹雳撕裂黑暗夜空,光明大作,明悟宛若泉涌喷薄而出,似乎长风浩荡,仿若天雷奔涌。
一种原来如此的顿悟,茅塞顿开。
林霄终于掌握住了,掌握住那一点灵光。
左手白鸟剑带起一阵阵风,那是疾风,是气流之风,是天地之风,风中,林霄顿时感觉自己的身形更快乐几分。
一缕缕剑风顿时吹向右手星流剑,仿佛不断撞击其剑身,出一阵宛若金铁交鸣之声,林霄右手持剑缓缓往前递出,那风声似乎汇聚成一股,冲击山壁出一阵阵绝响,化为雷声滚滚,风助雷势,雷借风力。
一刹那,林霄只感觉体内一身强横至极的天鹤流内劲激荡,仿佛化为一阵狂风席卷,又不断碰撞,出雷声轰鸣,有若狂雷肆意。
我持剑,有风乍起化惊雷而动。
仿若承载万钧重物的星流剑缓缓往前递出,环绕无尽气流,有雷声滚滚奔走,剑势沉稳厚重,又内蕴霸道。
这一剑递出,林霄面色不由自主涨得通红一片,好像不堪重负却又必须费尽全力,连吃奶的力气都拿出来,否则,那剑就会停止,甚至把握不住松手掉落,一旦如此,林霄就升起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仿佛会失去什么。
握紧、尽力递出。
当递出一半时,其剑开始缓缓提升起来,每多递出一丝,剑就激增一倍,越来越快。
当剑递出四分之三后,其剑已经如疾风一般,杀向温景煦。
那剑势之雄浑霸道,率先冲击,落在温景煦身上,立刻叫温景煦遍体生寒浑身僵硬,头皮麻长仿佛要根根竖起,似乎有一种触电的酥麻感流淌全身。
惊悚!
恐惧!
惶然!
温景煦浑身难以动弹,张嘴惊呼:“秘剑……秘剑……”
下一息,内劲爆,毫无保留,整个身躯震颤,鼻孔溢血,温景煦挣脱那一股可怕剑势的压迫,再次后退。
林霄的剑,已然快到极致,身剑合一,整个人仿佛消失不见,化为一道雷光霹雳横空,瞬间照亮整间正堂,好似夜空奔雷疾走,虚室生白,也照亮温景煦一张布满惊惶的脸。
快!
极致的快,是雷借风力的快,是狂风化雷霆的快。
一剑杀至,温景煦大吼着爆全力挥剑反击,剑光崩裂,长剑飞旋插在墙壁上,温景煦的肩膀被直接击中,仿佛被塞进火药似的,直接炸碎,炸得稀烂,炸得他整个身躯好像破败稻草似倒飞,血洒半空,眼眸布满茫然、疑惑、惊悸。
要死了。
我堂堂武道世家温家三公子,有着大好前程,却要死在这里,死在一个泥腿子剑下,起因,就是为了一口剑,简直……可笑。
如果再来一次的话,那我一定……一定先返回家族,让族中真武高手前来出手,以绝后患。
可惜,没有如果。
致死,温景煦都不认为自己所作所为不对,或许是早已经习惯了。
林霄听着脑海当中响起的古板生硬声音,骤然落地,当腿脚触及地面时不自觉软倒,递出那一剑,竟然抽干了自己一身气力,双剑更是不自觉掉落一旁,浑身上下疲软,每一块肌肉每一条大筋都出不堪重负的颤动,仿佛在悲鸣似的。
林霄心下不禁骇然,自己这灵感突的疾风化雷一剑,竟然如此厉害,似乎比入门的天鹤纵云剑术还要厉害啊,威力如此可怕,最后都失去了准头,不然原本是刺向温景煦的咽喉,绝非什么肩膀。
但其威力也极其可怕,竟然将肩膀轰碎,简直就像是被巨大斧锤狠狠轰击一般,触目惊心呐。
“秘剑……”
林霄面露疑惑,只觉得自己在武道上,的确还是小菜鸟啊,感慨之际,又是取出内练丹迅服用、炼化。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睡个觉而已,她竟是穿成了书中同名脑残女配男主的渣前妻,一朵怼天怼地的盛世白莲,而且还是正在私奔路上,既来之则安之,程宁宁表示她要抱紧相公大腿,逆转人生,做诰命夫人,绝不能落得被卖去花楼的下场。...
她是龙国最美的女子,身份尊贵,权势滔天。却也是都城上下背地里人人唾弃的对象。没有灵根,是温沅心中最大的痛。她看似拥有一切,实则一无所有。而他是修行千年的狐妖,只差一步便可得道成仙,却一次次败在她的手上。人妖不得相恋,这是天道法则,你们难道想推翻天道?无知小儿实在可笑。她曾数次死在天雷下,这一次,他发誓不再让悲剧重演,这天道便是逆了又如何?若这一世仍无法相守,那便立下誓言,你我来世相见亦不忘却此生。...
水馨穿越修仙界,以天才的资质踏上修仙路,举目四顾前无各类奇葩主角需要逆袭后无各类脑残极品欢快蹦跶左有好友若干右有蓝颜数位水馨喜忧参半这世界的节操掉得凶猛,智商居然还不曾欠费...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贞观十四年,大唐盛世已开启。唐高宗还是老实的小王爷。女皇已入宫成了武才人。翼国公府,秦琼刚加冠长子秦怀道,开启大唐封王生涯...
国家队运动员管佩从来都不相信缘分这个东西,直到他遇上了代玉,第一次她求他帮忙,说那个男人是人贩子要卖掉她,第二次她还是求她帮忙,那个她口里的人贩子原来是她父亲,只是不同的是这次是她自己原本同意被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