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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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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小鹿Abo

作者:关秋白

简介:可怜敏感O被当成替身后,卷了渣攻的钱跑路了

你以为这是个追妻火葬场的文?

其实是O遇上了傻乎乎的只对他好的A,然后开启第二春

渣攻哭着求着O别走,但无济于事的文

第1章他不想做替身(修)

温鹿是被孟诩从黒市里买回来的Omega。

温鹿,明目皓齿,白皙嫩滑,长相清新脱俗,小嘴让人想要一口咬上去尝尝是个什么滋味。

如果外貌看起来用清纯形容他,那么他的那双眼睛才是吸引人的利器,狭长的丹凤眼自带风情。

从小温鹿就被里面的人教导要学会利用自己的优势才能得到优质的Alpha的青睐。

如果到了分化期后超过一年还没被人买走,就会成为黒市里的肉bian器。

或许是被灌输思想的原因,温鹿很小就开始学习怎么变成一个优质的Omega。

因为他见到过一个活生生的Omega变成肉bian器后被折磨得不成人样,那些人抓着Omega的头发狠狠地撕碎他的衣物,将他的自尊也踩在脚下,往日温柔有光的眼眸里变得空洞僵硬,宛如一具尸体,浑身被折磨得不成人样。

温鹿还记得那个Omega后面抱着他的时候,脸上布满干掉的泪痕,无神的眼眸像是一滩死水,活像一个破碎的布娃娃。

“希望你能逃离这里。”

再后来他再也没有见过这个Omega了。

所以对于温鹿来说孟诩是他的救命恩人,也是他以后的Alpha。

如果沼泽会把人拉入无尽的黑暗,那么孟诩就是拉他上岸的救命稻草。

他喜欢孟诩。

在黒市的Omega分两种,一种是给贫民区那种找不到Omega老婆的Alpha的,一种是给富贵人家专门培养优质Omega的。

前者普遍都是低级的Omega,后者就是留给高阶Alpha的高阶Omega,方便一些人对血统阶级的培育要求。

他想,孟诩就是属于后面那种。

听孟诩说,他是因为找不到心爱的Omega,迫于家族压力去黒市准备挑选一个Omega,恰好一眼就看中了自己,便带了回来。

温鹿很幸运自己跟了孟诩,他有了自己专属的卧室,专属的杯子,专属的拖鞋和牙刷,还有好多好多东西,多的他都有点想不起来了。

孟诩说:“你喜欢什么我就给你买,以后这就是我们的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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