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秦霄目前已然成为全场焦点。
此话一出,全场之人皆是看向肉欧阳蓉儿。
原本他们可都是相信欧阳蓉儿所言,认为秦霄剽窃逍遥子五首诗。
可如今呢?
随便一出口便是百首,每首水平皆可流传千古,即便是逍遥子本人驾到,他也没有这实力。
是真,是假。
在场之人都已明了!
见欧阳蓉儿不说话,秦霄并没有继续追问的意思,而是笑眯眯地说:“不承认也罢,只是你可别忘了你我之间的约定,今夜你若是输给我,便卖身为奴成为本公子的丫鬟!
本公子已经吟过诗,接下来该你上场了!”
欧阳蓉儿心底猛然一沉。
纵然她对于自身才学自信,可若是与秦霄方才所吟之诗相比,无异于萤虫与日月争辉。
怎能胜得了秦霄?
她甚至都没有勇气在秦霄展现大才之后,将她的诗当众宣读出来。
若是不说的话,她岂不是等于认输?
将来要卖身为奴,成为秦霄的丫鬟?要知道卖身为奴的丫鬟,不仅仅要伺候秦霄,还要陪床的...她的清白之身,怕是要被秦霄糟蹋!
作为北淮欧阳氏,又是乾国三大才女之人的她,无法接受这一切。
可现实却是她必须接受这一切。
一想到日后成为秦霄的丫鬟,身家性命都属于他。
欧阳蓉儿急火攻心,当场晕死了过去。
即便如此,秦霄也没有放过她的意思,他将字据拿了出来,展示一番道。
“此乃本公子与她约定的字据,她已晕倒便意味着今夜她输了,那么她从即刻开始便是我秦霄的奴隶,从此之后她的身家性命皆是属于我秦霄!
诸位没意见吧?””
在场之人,一个个面面相觑心中后怕,幸亏他们没有与秦霄比试,否则他们与欧阳蓉儿下场一般。
哪有人敢说有意见?
甚至有些喜欢拍马屁的还一脸正义道:“既是白纸黑字立下字据,欧阳蓉儿便应当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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