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
好香!”
“好酒!
咕咚~”
喝惯了酒的爷们闻到这股酒香味,下意识咽咽口水,肚里的馋虫直接勾引了出来,伸长脖子探向碗里,就跟水一样清澈见底,若不是那股酒香,谁知道碗里的是酒!
“扑通!”
就在这时,站在一旁围观的人群中,一个小姑娘受不住这酒味居然当场醉晕了过去。
这一下,场面就更加热闹了。
在一干爷们的望眼欲穿之下,萧灵秀抬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排在最前面的十几个男子端起碗,有的直接一口下腹,有的则深吸了一口才咕咚咕咚大口喝了起来。
“呼~呕~”
最先干完的男子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直接呼出了一口浓浓的酒气,最后才打了个酒嗝。
“咋啦?味道咋啦?你倒是快说啊。”
“”
还没缓过劲来的男子对一旁同伴的催促充耳不闻。
直到第二个男子喝完,朝着萧灵秀竖起了大拇指道:“好酒,够劲!
刚下喉咙就像火烧过了一样,到了肚里就像一把火在里面继续烧,等烧过以后,酒劲才从里到外直冲脑门,劳资喝了大半辈子酒,才知道以前喝的都是水,好酒!
好酒!”
只有试过的人才有言权,一个人说好喝不代表真的好喝,如果一群人喝过以后都说好喝,那才是最重要的。
而女儿红在众人眼里,俨然成了好酒的代名词。
三坛酒很快被分食得一干二净,见众人赞不绝口,萧灵秀这才趁热打铁道:“女儿红初产,名声不响,今后灵秀能不能将此酒卖出去就靠大家了。”
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那也要等酒的名气传开来才行。
忘忧镇的镇民们虽然世世代代生活在这一亩三分地上,但他们之中的亲戚可是不少,一些从外面嫁过来的女子,大多都是附近的村落人,一传十十传百,久而久之名气就响了。
接下来的事就交给萧灵秀了,萧离悄悄回到石头屋拿起黑布袋、小刀就往后山走去。
苏月不解,“你这是去干嘛?”
该不会又要去挖坟吧?这也太缺德了些。
“资金紧张,最近也懒得出镇,所以只能辛苦一下去山里采集些炼金药材。”
你压根就没出去过好吗,与其做爬山这种极消耗体力的运动还不如出去一趟来得轻快。
“世界那么大,你难道不想出去见识见识?”
“不想,低调是生存之本,我怕你出去见识过外面的花花世界就静不下心来了。”
“大哥,你这话说的,你难道想在这里待一辈子不成?”
“一辈子有些夸张,一年后,等你我成为见习召唤师再出去也不迟。”
也就是说,他们还要在这忘忧镇苟上一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白玉京穿成天命魔主,没有原魔主记忆,却觉醒看见他人头顶文字的能力。不慌,优势在我!直到看见部下。冷月圣女病娇忍者妖女大儒喂,你们头顶什么奇怪称号?叛徒卧底潜伏于表面的忠诚,人生如戏,而他早已洞察一切。本书又名哈士奇混入狼群当狼王...
本书更新时间为晚上十二点,日更六千。下本开我的私房菜馆通八零,求预收。姜晓菱有一个秘密,除了她没有人知道。那就是在她十七岁生日的时候,脑子里忽然出现了一个叫做闲鱼的系统。那系统可有意思...
张楚的文娱人生,从高考满分作文开始。他是悬疑推理大师,都市言情教主,盗墓探险鼻祖,现代文学接班人。华语文坛迎来救世主已有完本作品文艺大明星黄金牧场。更新稳定,人品保障,请放心收藏推...
烽火生,狼烟起,策马扬鞭保家国。犯我天威,虽远必诛!造宝船,扬风帆,乘风破浪惊万邦。堂堂中华,四方来贺!文治武功,缺一不可开疆拓土,千古一帝。大顺皇朝,由朕开创新的篇章!...
作为一个城市里的小中医,一觉醒来,回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正赶上恢复高考,知青回城,土地承包那年,乘着时代的东风,有人下海经商,成了万元户。有人埋头苦读,成了大学生。王承舟却在小乡村里当起了赤脚医生,凭借一手精湛的医术,购置起三大件,找了个小对象,开了间草药铺。闲了上山打猎,馋了下河摸鱼,日子平淡而快乐。在邻里...
重生回到小时候,只想这辈子能和家人好好在一起,把弟弟接到身边好好教育,帮妈妈避开不幸福的感情,减轻负担,一家人可以好好过日子,如果可以的话,能够大赚一笔改善生活,实现自己的梦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不用为生活琐事烦恼忧愁,快乐潇洒过一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只想过的好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