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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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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踢了脚陈映同的小腿,神色不悦:“我说了,这是我学弟。”

陈映同冷笑:“对,对你别有所图的学弟。

你装什么傻?”

有人起哄:“哟,陈总,你一标准炮友,也吃醋啦?”

陈映同拿牌扔他:“滚,老子最讨厌胖子。

一身油一身汗,跟蒸过头的五花肉一样,恶心死了。”

苏益大步走出咖啡厅,想要去找刘卿,却发现台阶上已经没有了胖子的身影。

马上就要到九月份,迫于家里的压力,刘卿开始上网找朋友。

什么阳光男孩,一路同行,爱白,刘卿一纯情少年,在上面混了两分钟,就被那赤果果的聊天风格给吓得面如土色。

还好里面有个叫熊受的群组,刘卿想了好一会,甚至打电话给焦云:你说我是当熊受好,还是熊攻好?

焦云口沫飞溅地骂:老子在拉屎你跟我讨论这个没意义的问题?你这种没志气的家伙除了当受外,还有啥技巧能攻下别人?

刘卿淡定地接受了意见,点开熊受的群组。

似乎因为大家都是体型超标的人群,活力四射的场面并不多见,羞涩、内敛甚至有些自卑的情绪占了主流。

刘卿觉得有种归属感,却又有些难过。

在这个号称心灵美至上的社会,只是一个胖字,就足以抹杀了大部分的优点。

在这种大环境下,真诚的刘卿终于找到了一个活泼的少年。

对方似乎颇为喜欢他的沉稳和诚恳,约了他几次,两人终于在外头见了面。

少年长得手长脚长,而且面容清秀,看起来不像是会喜欢熊受的人。

这个网名叫蜘蛛的少年却喜欢上了刘卿的傻笑。

他说,谁不喜欢好看的,但是熊受抱起来的手感更好,而且,只有在熊受身上我才能感觉到自己更像个男人。

刘卿被他抱了个满怀,却只懂得傻笑。

两人的交往虽然不被焦云看好,却始终没有反对。

刘卿寂寞了二十多年,就算未来可能是苦涩无比,至少目前的一丝甜蜜能治愈他之前被刺伤的小心灵。

苏益没再酒吧见过刘卿,公司太大,也不是说想见就见得到的。

渐渐的,他也忘了这件事,也忘了自己当时想走出去对那个孤单的胖子说些什么。

可是当他终于遇到刘卿的时候,对方眼神里的快乐却让他愣了愣。

那时候苏益正要到楼梯里抽烟,刚打开门,就听到刘卿的声音,温柔而快乐的声音带着让人心平气静的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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