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煜林弯起双眸,笑眯眯:“要回家了,谢谢糖。
你的新衣服很漂亮哦。”
小孩儿唰地一下红了脸,还想多跟他说说话,就听见家人在叫,只来得及冲周煜林喊:“过年要回家团圆!
你快回家吧!”
周煜林挥手:“下次见。”
转身走出几步,又站住脚,盯着地面看了会儿,落败般拿出手机打字。
周煜林:臣哥,我做了你爱吃的,等你
风很刀人,刮得肉生疼,周煜林的指尖都冻麻了,删删减减,才终于敲定这句话出去。
一想到那个人会回来,他嘴角的弧度都是柔和的,步子都轻快了些。
回家后,一只黑白毛色间杂的小狗,摇着尾巴欢快地蹦了过来。
周煜林蹲下,接住它白袜一样的爪子:“伴伴,今天好点了吗。”
伴伴舔舔他的手,还蹦起来亲了一口他的脸,痒得周煜林眯起眼直乐:“好了好了宝贝儿。”
伴伴是靳修臣十年前送给他的小土狗,最近上了年纪,老是懒洋洋的,饭也不怎么吃。
大概,也陪不了他多久了。
好像自从靳修臣开始对他不好,伴伴就病了。
就仿若在喻示着他们生病的感情一样。
周煜林起身,脱下外套扔在沙上,看了眼手机。
那个人没回信。
他把买来的菜放进冰箱,又挑了些食材,进厨房忙碌去了。
等外面天色都暗了,空荡又孤零的屋子溢满了饭菜的香气,周煜林抱着伴伴坐在餐桌前,再次拿起手机看。
还是没回信。
聊天框像死了一样沉寂。
周煜林垂着眼,静坐了很久,顺手把两人的消息记录往上滑。
只滑了十几下,就把过去婚后一年的聊天内容翻完了。
回消息越来越少,也越来越慢了。
周煜林轻叹一声,望着空荡荡的屋子,原本热烈的期待,在漫长的等待中,逐渐沉寂低落了下去。
又是一年寒冬啊。
十年。
他们在一起已经十年了。
人都说七年之痒,但他们第七年,甚至第八年的时候,都还是很恩爱的。
至少那时,靳修臣从来不会跟他冷战,不舍得他受一丁点委屈。
那时两人根本吵不起来架,靳修臣脾气并不好,但一看见他红了眼眶,哪怕气得要疯,也能立马对他服软。
什么时候开始对他忽冷忽热的?
大概是结婚后吧。
本以为大结局是幸福的开始,没想到婚后,靳修臣对他越来越冷淡,回家的时间也越来越少。
可能是婚姻太过琐碎无趣?
周煜林不明白。
但人活着,也不可能事事都想明白的。
现在的日子,他过得有些辛苦,但还是想继续过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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