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不大,十二三岁的男孩。
孔武有力的胳膊像拎鸡崽一样提溜起人来,上下打量了一番,满意地丢了出去,留下满牢里的羡慕。
“鲜卑人好吃人肉,称敌人俘虏为两脚羊,老瘦男子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谓之不羡羊,小儿谓之和骨烂。
那少年不是被当成了两脚羊烹煮了,就是去做南风巷里的勾当。”
程诲的话轻飘飘,说的也含蓄,读过几本书的人不敢噤声。
那些起了心思想抢干粮的人瞬间打消了念头,若是他说的真,这里的人跟猪羊没什么差别,越是盘条顺亮越早下油锅。
七娘不知两脚羊是什么,她只见过四脚羊。
“公子,你说我们会死吗?”
七娘手里支起一根稻草,在地上画着圈。
说道“死”
,七娘心里仿佛被割草的镰刀划了一口子。
死了,意味着再也见不到了。
“不知道。”
程诲仰起头,牢里只有一个窗,仿佛连老天爷都垂怜他,日头最好的光,都打在他的脸上,“很多人都被抓起来,就算是吃也吃不完,况且皇城有他们吃不完的粮食。”
除非有人想打打牙祭。
方才程诲那么说,也只是想吓退那些蠢蠢欲动的人。
七娘点了点头,好像被他的话说服了一样,慢慢抬起头悄悄地看了看程诲,总觉得的程诲处乱不惊的模样,是她修为几辈子都做不到的。
她把这一切都归功于读书,而且读了很多书,等她能活着出去她也弄两本书来看看。
七娘安静了一会儿,又忍不住问他几句,“公子,你怎么也进来了。”
“得罪人了呗。”
墙角嘴碎的人补了一句。
刚才抢干粮的时候,皇城里有名有姓的都争着抢着说,明白人都能猜个七七八八了。
南唐几年前曾经刮起过一阵歧视异族的风,这些有头有脸的人物自然少不了插进一脚。
况且程诲是前朝的官,活命的机会还不如他们。
程诲只是笑了笑没说什么。
父亲舍不得在皇城的百年基业,大哥二哥都已成家,程诲主动请缨留了下来,牢里的人凶多吉少,也只有他还能端坐在草席上闭目养神。
程诲没再说话,七娘也不好意思失了礼数,拿着稻草杆子在地上笔画起来。
一,二,三,四,五,六……
每当她心烦意乱,不知道该干些什么的时候,七娘便开始数数。
好在她会数数,老夫人不高兴便会打骂下人,无论是听的还是被打的那个,七娘都在心里数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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