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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不喜欢摇滚乐,当初面试的时候我就说过,这一点没变。”
林森回答。
说出这句话的同时,他突然想到,自己虽然不喜欢摇滚乐这个大类型,但手机歌单里却已经存下不少这一年多以来费驰推荐的乐队、专辑和单曲,听多了也有一些还蛮喜欢的。
而且,FAMOUS的每一首作品,他也都很珍视,很喜欢。
想到这里,他不自觉地叹了口气。
也许自己跟摇滚乐就是没有缘分吧,到此为止就好。
这一声叹息被郎哥敏锐地捕捉到:“是不是最近有什么内部矛盾啊?唉,前阵子我就问过你们,一个个都不肯说,我就觉得不对劲……”
林森摇头:“算不上是矛盾吧,只能说是性格确实磨合不来。”
“跟谁合不来?费驰吗?”
郎哥问。
林森嗯了一声。
这不算告费驰的状,乐队以他为核心,跟他合不来的人当然要自觉退让。
郎哥无奈地笑了笑:“嗐,我就知道。”
找到症结所在,他松了口气,可以直接谈条件了:“你跟公司签的合同,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要求作为FAMOUS乐队主唱履约五年,合约到期之前如果你想退出,违约金是很大一笔钱啊。”
林森就知道经纪人一定会跟自己谈合约的事,他也想好了应对方案:“我知道,郎哥,但我不是想跟公司解约,我只是想退出FAMOUS,以solo歌手身份为公司赚钱,如果公司不看好我的商业价值,可以重新约定分成比例。”
“但你的退出会影响FAMOUS的发展啊。”
郎哥提醒他,“这部分损失,公司也会算在你头上的。”
这林森倒是没想到。
他一直觉得自己在FAMOUS是个无足轻重、完全可以替换掉的角色,从来没想过自己的退出会对乐队造成负面影响。
郎哥打开自己办公室的4K大屏幕,为林森播放他们在蓝莓音乐节上的演出视频:“主唱是乐队的第一张脸,你看,镜头一直在追随你。
或许在你看来,费驰是乐队核心,但某种意义上,对很多观众来说,你比费驰更能代表FAMOUS。”
林森扭头看向投影屏幕,看到自己跟费驰背靠背紧贴在一起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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