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头埋在前臂里,不再理我。
肩膀紧紧缩着。
他心情不好吗?
我把那个角放在一边,不知道自己该走该留。
四周扫视一下,这里宽广的空间倒令我想起了我的老窝,以前我们也曾谁也不理谁一起呆了六天。
我趴在他面前的一摞皮毛上看着他,他把额头靠在我手臂前面。
我们谁也不说话,我越过他肩头看着壁角,他肩膀的力量渐渐放松了。
我好像找回了以前那种熟悉的感觉。
不知过了多久,他抬起头来。
“我感觉好多了。
天快亮了,我走了。”
我大方地点点头。
他拿起那个角笑了一下,飘然而出。
我趴在皮毛上发了阵呆,突然猛醒跳了起来。
这里可不是我家,我也是偷溜进来的!
该死,他走干吗不叫我一声?
我匆匆忙忙跑了出去,幸好还没人发现。
我跑出老远,回头看去,却看到在高处一个高大的影子一晃消失了。
我再次找了个没人的地方休息,才想到一件事:就算有什么不开心的事,也犯不着跑到放贡品的地方去躲着吧?
有人找到了我,告诉我说上头要我充当专门提供犀豹皮和角的专职猎手。
但是没法子把我的头衔报上去,因为我别扭地就是不愿给自己起个名字。
那家伙耸耸肩表示我很笨,要不是我的狩猎本领上头才不会看中我。
“你见过王了?以后说不定还能常碰上呢。”
他打着口哨。
“真是漂亮啊,是不是?”
我沉默。
我只在密林里见过真正的美。
盘旋的雷电下鲜血里极致的美丽。
其他的,都不是。
我收回对平原的评价。
“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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