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中突然就蹦出了一个桃花眼。
桃花眼很认真的对自己说:快点展现自我,这么个活脱脱的大美人,若放过了你还算是个正常的GAY吗?
展现自我?让我想想,我到底会些什么。
打架?OUT!
吊美男和打架无关,又不是英雄救美。
哪里去找匪徒和自己演戏啊?
作诗?OUT!
第一自己不会,最多背个“低头思故乡。”
第二,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不是公元前。
第三,即便说了,你怎么知道对方听不听的懂?说不定对方的语文水平比我还差。
(某炎:其实个人认为你是多虑了……晓授:掀桌!
MD你丫什么意思!
)
音乐?WAIT!
这个……或许能行。
虽然我不会什么乐器,可是,凭借我这副充满磁性的好嗓子,绝对可以让对方动心!
“云飞。”
温柔的唤了他一声,我想着如何把我的问题问出口。
“嗯?”
林云飞自盘中抬头,边细细咀嚼着口中那未及下咽的牛排,边看着刚才叫唤自己的人。
这人,其实还挺有意思的。
自己等人也算是无聊,就随口答应了对方的邀请。
反正嘛,吃个饭,他请客,自己没损失。
“你喜不喜欢听歌?”
我问的忐忑,可即便他回答不喜欢,我还是会唱吧。
因为除了那个,我实在不知道自己还能用什么在最短的时间内去打动他的心。
林云飞莞尔一笑。
“喜欢。”
这个时代,哪还有人不爱听歌的?不管是何种人,都能从不同的音乐中得到共鸣吧?高兴的时候,悲伤的时候,寂寞的时候,热闹的时候。
他当然也不会例外。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