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的地铁还是她熟悉的那副老样子,列车行进发出的轰鸣在隧道里回荡,半路有拉手风琴的人上来,唱着东欧风情的民歌讨钱,周遭这样吵闹,倒也省去了讲话的必要,免得尴尬。
行至两站中间,车厢里的灯突然闪了几下,一下子全暗了,几秒钟之后又有几盏亮起来,或许是因为看过的惊悚片太多,隽岚一直很怕这样的状况,下意识地抬头去看郁亦铭,明灭之间,他似乎也正在看她。
对视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列车便靠站了,灯光总算全部恢复正常,隽岚看到站台上熟悉的站名。
曾经有几个月,每天傍晚下班,她坐地铁到这里,下了车再走十分钟,便到家了。
她站起来,郁亦铭伸手拉了她一下,对她说:“还没到。”
“我不太舒服,不去了,你替我跟他们打声招呼。”
她回答,头也不回的走出去,只比他快了一点点,她刚下车,车门就在他面前关上了。
出了站,天已经全黑,又飘起一点小雪,落雪天看不见星星月亮,黑得深不见底,宛如一个虫洞,而雪花就好像是从宇宙另一边穿越而来的。
她低着头,冒雪往前走着。
那条路,她熟的不能再熟,几乎不用看,走过一个街区,那座房子就在眼前了。
她站在街角,隔着一条马路往上看,五楼那个窗口没有亮灯,但窗帘的样式仿佛变了,一定是有人住着的。
那种感觉有些奇怪,那间公寓曾是她当作家的地方,其中的格局她还记得一清二楚,恐怕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如今却已经是别人住的地方了,所谓物是人非可能就是这样。
那扇朝北的窗后面是厨房和小餐厅,旁边有个很小的房间,是他们用来放洗衣干衣机的,她总是在那里烫衣服。
她自己是不怎么打扮的,叶嘉予也不是讲究穿着的人,但因为工作需要,每个礼拜总有五天西服革履。
公司同事都是拿出去洗烫,跟她在一起之前,他也是这样的。
“老婆娶回来是享福的,不是洗衫的。”
他这样对她讲。
这种话听着总是开心的,但她还是想帮他做些事。
用冯一诺的话来说,此种心理就象是动物在宣誓自己的领地。
某些女人厨艺好,可以说:我占领了这个男人的胃。
她这个人手比较笨,不会做饭,更加不会烤蛋糕,也只有洗衣服还能凑合一下,实在不行,不是还有洗衣机嘛,至于烫衣服,她从前没有试过,但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心里估摸着应该不难,至少这件事情,她可以帮他做。
第一次烫衬衣是在夏天,尽管开了空调,她还是弄得一头大汗,只有她一个人在家,干脆就把身上的T恤和短裤都脱了,只剩Bra加内裤,烫衣板就支在那扇窗前面。
烫到一半,叶嘉予从外面回来,见她这副德性,赶紧跑去拉窗帘。
“怎么啦?”
她问。
“住对面的人都看见了。”
他回答,转身却过来吻她。
她笑起来躲他,他却不放手,将她抱到窗台上,Bra也解了。
那窗帘其实只是一道薄纱,遮也遮不了什么,她贴在他耳边问:“你现在不怕被人看到了?”
后来,他的衬衣就总是拿回家来洗,不管是多少钱买的,也无所谓她烫得好不好。
她其实是挺懒的一个人,又喜欢临时抱佛脚,周末贪玩,总要挨到星期天晚上才开始收拾他下周要穿的衣服,穿过换下来的一股脑丢进洗衣干衣机,选个快速程序,一次搞定。
烫衣的技术也总不见长进,还喜欢把烫好的衣服穿在身上,再烫下一件,烫好了,就再套在外面,原本就烫得不怎么平整,这么一穿更没有骨子了,他倒也不在意,反倒很喜欢看她这样偷工减料的做事。
说起来挺可怜的,跟她在一起之后,只有出差的时候,衣服都是在酒店送洗,他才能穿上烫得笔挺的衬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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