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第六十四章 雷吉斯高阶吸血鬼(第1页)

高阶吸血鬼是天球交汇时进入这个世界的异世界生物,他们常常被人们误以为和血魔、吸血女妖是同一类生物。

实际上,真正的“高阶”

吸血鬼与“原始”

的同类相比,共同之处只有吸血而已。

他们不像面容可怖的怪兽,更像是人类。

高阶吸血鬼不止外表与人类相通,智力与行为也类似。

他们不喜欢躲在野外的森林或山洞里,而是喜欢居住在城市,过着与人类并无二致的生活。

虽然他们喜欢喝血,但这并非是生存的必须,吸食血液的渴望也只有月圆之夜强烈一些。

大部分高阶吸血鬼努力与人类和平相处,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会亮出尖牙来保护自己。

所有的成年高阶吸血鬼,都有着强大的力量,他们动作极快,并且拥有超强的自我复原能力,传言里“用木桩刺穿吸血鬼心脏可以将其杀死”

完全是误导。

其中最厉害的一部分高阶吸血鬼还掌握法术,虽然种类不多,却威力巨大。

即便是最有经验的猎魔人,也会在接受杀死高阶吸血鬼任务之前考虑再三。

“我希望永远不要和高阶吸血鬼战斗。”

杰洛特曾经这样告诉他的游吟诗人朋友。

每一个高阶吸血鬼都是独立的个体,虽然他们有森严的等级制度,但依然会有各自的个性、喜好和欲望,所以也会出现反社会型吸血鬼格,在游吟诗人的英雄篇章里,仍旧保留着邪恶吸血鬼公爵掳掠少女的桥段。

“见鬼的吸血鬼公爵,都是些没脑子的乡巴佬。”

雷吉斯对于那些给族群拖后腿的低格调吸血鬼非常不满。

月圆之夜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潜伏者就是一位高阶吸血鬼,居住在维吉玛贸易区的爱米尔·雷吉斯。

“猎魔人的眼神还是这么的好。”

蝙蝠形态变回人形的雷吉斯抱怨了一句。

变身成为蝙蝠,高阶吸血鬼的天赋之一。

“雷吉斯,你不应该这个时候跑到这里来。”

特莉丝显然认识这位不请自来的客人。

“梅利葛德女士,我只是来帮忙的,我担心我那同族又跑出来袭击行人。”

雷吉斯对女术士行礼后说道。

高阶吸血鬼阻止吸血魔物袭击人类,这件事听起来很奇怪是不是?然而猎魔人和施法者们都很清楚,在这数百年来,生活在城市里的高阶吸血鬼一直在制服那些制造麻烦的吸血魔物,这也是为什么会有另一种可笑的传言“吸血鬼大多生活在偏僻的城堡”

高阶吸血鬼这样做都原因很简单,他们不想让没有脑子的同族破坏他们安定和谐的生活。

比如这位生活在泰莫利亚王都贵族区的爱米尔·雷吉斯·洛赫雷课·塔吉夫,他的本职是一位技术精湛的外科医生,同时还是贸易区相当有名气的理发师,特莉丝的新发型就是由他剪裁的。

雷吉斯谈吐风趣,学识渊博,先是让特莉丝笑着同意了他的旁观,又在和莱纳德攀谈中妙语连珠,还说了个很有意思的荤笑话。

不过高阶吸血鬼的热情显然只针对术士,四位猎魔人几乎被全程无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小市场

小市场

生活的年月,水自流时光阴蹉跎,当回忆起光阴在岁月划痕时,总觉得该留住些美好。城市最底层的平凡生活,也许我们可以从平凡中读懂人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小市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十万份穿越后回归

十万份穿越后回归

苏越很幸运。也许是因为名字中有越的关系,他穿越了。更幸运的是,他穿越成了十万份。有些甚至穿越到了同一个世界当中。苏越主角反派配角都是我,你敢信但以上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十万个苏越们,又穿越回来...

风味香烛店

风味香烛店

红药是个陶俑,某知名亡朝暴君昏君墓穴里的陪葬陶俑,像他这样的还有一万八千个。可惜同俑不同命,昔日一个墓坑的同僚们都住进了博物馆豪华恒温恒湿展示柜,他却被某个不开眼的盗墓贼偷梁换柱搞出了博物馆晋升队伍...

农家俏媳妇:养夫带娃种田忙

农家俏媳妇:养夫带娃种田忙

袁隆平团队的农业专科女博士,一朝穿越,成了软弱可欺的小村姑,还有个小包子瞪着水汪汪的眼睛喊娘亲,没粮没钱,吃了上顿没下顿不说,前有极品亲戚欺压,后有伪善闺蜜陷害,温婉表示不怕不怕,撸起袖管儿,赚钱养...

长生诡仙

长生诡仙

这世界病了,无论仙凡都患上了一种名为长生的顽疾。在长生不死的影响下,各类修行法朝着诡异莫名的方向一骑绝尘。住胎期二十岁后,四肢逐渐萎缩总角期五十岁后,脏器彻底腐烂弱冠期一百岁后,皮肉枯槁朽坏而立期两百岁后,血液枯竭生异我是求仙者,亦是求生者。已有万订完本精品诡道修仙,以及2500均完本开局聊斋打铁十五年,人品保障,欢迎看官老爷们追读收藏。...

修仙:从末法时代开始崛起

修仙:从末法时代开始崛起

什么?才幻想修仙长生,你就告诉我这特么是末法时代?看完乾坤杂谈的赵云,一脸懵逼。那自己要这逆天机缘有啥用?就是用来修炼到练气圆满吗?且看赵云于末法时代中,在天地异变后一步步崛起。慢热合理家族种田...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