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以为这样的忍让,可以换取丈夫的好感,为自己保留一点生存的空间。
殊不知,她越是放低自己,何咏声越是看不上她,越觉得她跟自己不般配。
他只觉得她软弱无能。
何咏声是个要强的人,他吃够了贫穷的苦,所以他最恨的就是软弱无能。
何咏声有了钱,他逐渐生活讲究起来了。
他开始给自己置衣服,买皮鞋。
他做了两套笔挺的中山装,里面配着白衬衣。
夏天热了,就把中山装脱了,只穿衬衫。
冬天天冷,就在衬衫外头加一件毛线背心,又利落又保暖。
他从不穿棉袄,嫌臃肿。
他的衣服,必须要干净整齐,不能有褶皱,衬衫的领子和袖口都要雪白。
有一点脏污,便要换下来洗。
他出门穿着皮鞋。
鞋子每天都要擦,用鞋油刷得光亮,出门不带灰尘。
衣服兜里,随时放着一块手帕。
他每天对着镜子梳头。
洗手洗脸,必须得用香皂,胡子每天都要刮。
用牙膏和牙刷刷牙。
他将自己收拾得干净利落,风度翩翩,看起来英俊不凡。
付宜云却像个老妈子,依旧穿着粗布麻衣,穿着布鞋,每天做着家务。
她有几件新衣服。
何咏声有时也会给她添衣服,但她不舍得穿。
因为要带孩子,干活脏得太快。
她已经适应了做一个家庭主妇,围着灶台和桌台转。
而家庭主妇是不需要打扮太好的。
她的手需要洗衣服,做饭,要给孩子换尿布。
只有粗衣和布鞋最适合她。
何咏声也懒得说她。
何咏声喜欢这种生活。
他喜欢衣服和手帕上的香皂味,喜欢衣服上一尘不染。
他觉得只有这样,自己才像个人。
以前光着脚在地上行走时,他觉得自己不是人,是猪狗,是牛羊牲口。
他一生都渴望成为人。
何咏声每天回家,都会得到孩子们的热烈欢迎。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